bikeneo wrote:
簡單討論一個問題,你30多歲,不論男女,你還會願意去談一段"確定"不會有結果的戀情嗎?我所謂的"結果"是"結婚",這樣你還願意花時間去在一起嗎?
雖說世事無絕對,但男女雙方都確定不會有結果,但奇怪的是對對方都互有好感,所以就約定好,我們就互相喜歡就好,當男女朋友就好,這樣你還會願意花時間去"玩"嗎?
男方要付出的代價:青春歲月跟錢
女方要付出的代價:青春歲月跟人
不會有結果的原因,例如有一方是已婚的狀態,但離婚牽扯到的事太複雜,不太可能這麼做。
bikeneo wrote:黃飛鴻999 wrote:如果情況是相反呢?
已婚的對象不會去碰
不當破壞家庭賤人小王
妳/你說的剛好相反,意指不是妳/你當人家的第三者,而是指妳/你是婚姻中的外遇者?
雖說感情的發生不容易控制,發生了就很難用理智處理。但如果妳/你反過來設身處地想,今天是妳/你的另一半發生這樣的事情,妳/你是否會搥胸頓足?
如果會,妳/你為啥要做這種連妳/你自己都厭惡,自己都無法接受的事情?就因為妳/你當下只想著「我不管,我就是要」?
而對於那個和妳/你有另外故事的對象,妳/你們雖然約定接受這種沒有結果的關係,只當男女朋友互相喜歡就好。但愛情說穿了是腦內多巴胺與報償回饋系統引發的短暫成癮現象,隨著時間和過程中的摩擦,這是會消退逝去的。
如果妳/你說的正如我的猜測,妳/你何不想想妳和合法另一半在熱戀時的感受,現在是否仍存在?若答案是否定,妳/你又怎麼說服自己和新的對象能天長地久?
現在妳/你們很甜蜜,甚至因這種偷偷摸摸而產生刺激興奮感,強化這種互相依附連結的感受。但時間久了,等這些都消退過去了,開始對這種不明關係所帶來的各種障礙感到痛苦,甚至互相厭惡仇視,妳/你們怎麼看待這段歷史?
若事情東窗事發,妳/你們兩人還可能面對刑法通姦罪和民事賠償,這是妳/你們想要承擔的風險嗎?妳/你想要這樣陷害對方嗎?有想過嗎?
如果對方有其他更好的對象,卻因耽於這種短暫的歡愉,妳/你造成的後果不但是耽誤了人家的青春,往後那人要找其他對象,卻因年齡和這段不光榮歷史而形成阻礙,而且還造成妳/你現在的合法另一半的憤恨,這樣的損失,妳/你要怎麼彌補?彌補得了嗎?
這種事情不比搭雲霄飛車或吃頓美食,有享受到就好,代價微不足道。這事的風險和代價會比妳/你現在處於成癮狀態時的腦袋所能想像的還來得高很多。不要讓這些代價和風險的理性評估被妳/你腦中的化學風暴給吞噬掉了。
說句不中聽的,這只是妳/你們兩人的自私,想偷吃卻不想擔責任,貪圖短暫歡愉卻帶來許多弊害。妳/你該做的只有兩個選擇:
1).選擇道義與責任,揮劍展情絲,回到合法另一半的身邊。痛一時,免一世遺憾。
2).如果這對象妳/你真認為是相見恨晚,不想錯過而造成人生遺憾,那麼請趁著妳/你的合法另一半還有追求幸福的機會時,兩人和平分手,去追求妳/你的新幸福。
不要事情沒搞定,關係不清不楚,埋下往後各種風險爆發的可能,造成三方的傷害。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雙子貓 wrote:
妳/你說的剛好相反,意指不是妳/你當人家的第三者,而是指妳/你是婚姻中的外遇者?
雖說感情的發生不容易控制,發生了就很難用理智處理。但如果妳/你反過來設身處地想,今天是妳/你的另一半發生這樣的事情,妳/你是否會搥胸頓足?
如果會,妳/你為啥要做這種連妳/你自己都厭惡,自己都無法接受的事情?就因為妳/你當下只想著「我不管,我就是要」?
而對於那個和妳/你有另外故事的對象,妳/你們雖然約定接受這種沒有結果的關係,只當男女朋友互相喜歡就好。但愛情說穿了是腦內多巴胺與報償回饋系統引發的短暫成癮現象,隨著時間和過程中的摩擦,這是會消退逝去的。
如果妳/你說的正如我的猜測,妳/你何不想想妳和合法另一半在熱戀時的感受,現在是否仍存在?若答案是否定,妳/你又怎麼說服自己和新的對象能天長地久?
現在妳/你們很甜蜜,甚至因這種偷偷摸摸而產生刺激興奮感,強化這種互相依附連結的感受。但時間久了,等這些都消退過去了,開始對這種不明關係所帶來的各種障礙感到痛苦,甚至互相厭惡仇視,妳/你們怎麼看待這段歷史?
若事情東窗事發,妳/你們兩人還可能面對刑法通姦罪和民事賠償,這是妳/你們想要承擔的風險嗎?妳/你想要這樣陷害對方嗎?有想過嗎?
如果對方有其他更好的對象,卻因耽於這種短暫的歡愉,妳/你造成的後果不但是耽誤了人家的青春,往後那人要找其他對象,卻因年齡和這段不光榮歷史而形成阻礙,而且還造成妳/你現在的合法另一半的憤恨,這樣的損失,妳/你要怎麼彌補?彌補得了嗎?
這種事情不比搭雲霄飛車或吃頓美食,有享受到就好,代價微不足道。這事的風險和代價會比妳/你現在處於成癮狀態時的腦袋所能想像的還來得高很多。不要讓這些代價和風險的理性評估被妳/你腦中的化學風暴給吞噬掉了。
說句不中聽的,這只是妳/你們兩人的自私,想偷吃卻不想擔責任,貪圖短暫歡愉卻帶來許多弊害。妳/你該做的只有兩個選擇:
1).選擇道義與責任,揮劍展情絲,回到合法另一半的身邊。痛一時,免一世遺憾。
2).如果這對象妳/你真認為是相見恨晚,不想錯過而造成人生遺憾,那麼請趁著妳/你的合法另一半還有追求幸福的機會時,兩人和平分手,去追求妳/你的新幸福。
不要事情沒搞定,關係不清不楚,埋下往後各種風險爆發的可能,造成三方的傷害。...(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