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diamondc wrote:
覺得建議放棄扶養的...(恕刪)
話不要說得太武斷
我兩個小孩,大的都國三了..
我是覺得樓主的狀況不適合帶小孩,我說過他還要多拚點。
才三年就受不了,那未來還有十幾年怎麼帶小孩??
小孩也未必是能溝通說道理的,就跟他老婆一樣,到時怎麼辦?!
斷絕親子關係?!
給小孩一個好的、有利的環境,才是對的。
我有說過要保留探視權,就是為了維繫親子的最後一條線.
我太太的二哥也是離婚,小孩歸女方,男方不定期探視,過年會接回來家裡圍爐
與其為了監護權撕破臉,讓孩子有個不好的陰影,不如好聚好散,對小孩的影響也沒那麼大。
因為撕破臉,一定會有大人對小孩數落另一方的不是,最後呢?!大人的恩怨糾葛為何要摧毀小孩擁有一個爸爸 + 一個媽媽的權利(雖然沒有辦法有個完整的家,但至少小孩的成長過程中,不會有一個人是永遠缺席)
有部電影叫窈窕奶爸,有空去看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