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照顧者有主從分別。
長期以來我們的社會都太習慣兒子把「孝順父母」這項工作外包給媳婦,
變成老人的主要照顧者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女,而是一個從小沒吃過你家半粒米的媳婦,
這個觀念本來就要改,照顧自家老人的事情本來就是兒女們得自己看著辦。
媳婦照顧公婆是「人情」,但是不要把這種事情當成「人之常情」。
就像女婿照顧岳父母一樣,
別人家的孩子願意來「幫忙」一起照顧自己的父母,
都應該要心存感激,而不是覺得這本來就是他/她們該做的事。
至於以後我老公的家人生病了我會不會幫忙照顧,
當然會呀,因為這是我跟我老公間的情份所以愛屋及烏,
他愛他的家人,我也會幫忙照顧他愛的人,
但是他不能把這種幫忙當成理所當然而已。
反之亦然,我的家人生病需要照顧時,我也會是主要照顧者,
如果他有心或是有能力幫忙當然很好很感激,
但是真的無心或無力協助,那也就只好請他照顧好自己跟家裡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