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弟已經不願意接受你跟你媽的意見~就用簡單方式處理吧!
你媽本身有工作~所以不存在生存困難的問題~是故孝親費是可有可無~在法律上是無法追討的~
當然~你阿姨的房子你弟就不應該住~並且你弟的所有花費你媽都不需要幫他處理~
不過還是建議至少每個月各自拿出一些錢~存在共同戶頭~當作是你媽以後的醫藥費~
這筆錢一定是越高越好~而且一定只有"你媽的醫療行為"才能使用~
如果你媽改天沒工作有"生存問題"~那時候就會有法律上的撫養責任~這時候再給你媽生活費~
然後原本的醫藥費不動用~之後要放多少錢可以再討論~
買房子一起住的事就算了吧~如果你願意買房子跟媽媽住~
那請跟媽媽算房租~房租錢你跟你弟要出一人一半~房租跟生活費基本上要分開看~
所有有關錢的事都要分清楚~分得越清楚越好~
現在我家就是這樣~說好該出的錢一塊都不能少~
自己想出的錢(比討論多的部分)~一塊也不要計較!!!
自己想出的錢(比討論多的部分)~一塊也不要計較!!!
自己想出的錢(比討論多的部分)~一塊也不要計較!!!
親兄弟明算帳,真的是最好的!
就算是父母也是要明算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