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父母因為你離婚而反對再一起!



plaa wrote:
處理乾淨


你死了,誰是你的繼承人?
處理的乾淨嗎?
JIN DER LAND OFFICE
恕直言!不喜勿視。
◎覺得對方父母顧慮的也沒錯,辛苦把女兒養大成人,也希望她不要受苦,結婚時到底要不要跟親朋好友說男方的過去是個很掙扎的問題(面子也是個問題),因為結緍是兩家族的事。若樓主以後有女兒時就會了解父母的難為。
◎離婚並不是原罪,但目前台灣還是傳統想法的父母居多。
◎建議放棄,將愛昇華,若女孩未來過得好,不就是你愛她的真締嗎。
~參考~
會對自己小孩無情的人,的確不太適合交往!

我是對方父母也會反對!

lemon566 wrote:
從你文裡,從你文裡,
離了婚就不看小孩?
那不是你的骨肉嗎?
你的問題蠻大的。難怪人家父母反對!

plaa wrote:
這事情發生在自己身...(恕刪)



敢結婚也都敢離婚了,你還怕什麼沒有下一個嗎?
plaa wrote:
這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恕刪)

找一個無父無母的孤女來交往
其實你讓人覺得不夠可靠吧
這種問題對一些有錢人和大老闆都沒有這方面困擾 三妻四妾沒問題~

離過婚有小孩更不是問題
好奇為什麼不和小孩聯絡?
和對方女生如果是真心地就在堅持下去吧!!
女生父母的反對是正常的反應
畢竟就算離婚了...
將來小孩還是可以回來分一份財產

所以除非樓主可以釋出更多的誠意跟實際作為..

如果樓主經濟能力不錯且真的雙方都深愛對方的話
把房產過戶到女方名下或是另外用女生的名子再買一間
都是很有誠意的証明方式
如果是我女兒我也反對

就靠樓主拿出誠意來感動對方
建議樓主找個本身也是二婚的對象,這樣女方的家長比較沒意見


而且樓主你真的好狠,自己的親生骨肉竟然連見都不見面

該不會連小孩的扶養費都沒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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