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駱客 wrote:好像都是小事?但說穿了,她就是壓根不尊重我吧.呵,在她眼裡,我的利用價值大概只剩提款了. 好奇耶!你當初找對象的條件是什麼?我覺得做菜,賺錢,做家事是一個人生存最基本的技能啊!更何況是為你愛的人做這些事情你該不會覺得"願意為別人付出"是可以學來的然後外表示無法改變的吧?
林布寶 wrote:想問問各位覺得結婚了...(恕刪) 財權別交並且要共同負擔,這秒講的下秒就不算數了,女人很喜歡搞什麼兩人共有要你交給她管,事實是拿你財產花,有剩的也都是算她的,不信你可以跟她說,既然財產兩人共有,兩人財產都交出來你要管理,反正她也是會吵男人要養家,所有支出也只會要你負責,還不如統一你管你做帳,不管她想花什麼你給就是,反正最後她也是要你負責,不是嗎?(不過這不可能,女人打死也不可能交管財權付出的)
莫零 wrote:好奇耶!你當初找對...(恕刪) 所以說,是我自己識人不明,怪也只能怪自己囉.(我也覺得自己活該)但當初也絕非看外表,我看在外人眼裡,老婆可能連中等美女都稱不上(差遠了).當初鬼迷心竅 <---- 可能是最貼切的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