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wine33 wrote:最近和同事吃飯,得知...(恕刪) 兩方還沒有結婚,女方就算到場也是以親友身分,說穿了就是沒有名分,以女主人自居的確不得體。不過既然有決定一起生活,就要調整心態,想辦法協調。這不會是最後一次,以後會有很多類似的事情要一一處理,考驗生活的智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