戆男 wrote:
交往?其實定義蠻寬...(恕刪)
廣義定義:只要時常牽手~擁抱~接吻等親密動作!
狹義定義:男女雙方二人同意公開~心靈層次的認同~不能公開就不算交往~算地下的!

戆男 wrote:這樣還不是情侶.那甚麼才是?
觀察中的對象?
指的是甚麼對象?...(恕刪)
戆男 wrote:她有答應你的告白了嗎?
這樣的說法蠻奇怪的.
基本上這應該是論及婚嫁才會有的話題吧?...(恕刪)
本魯告白後不接受也不拒絕~而成為好人卡以外的~稱拖延卡~
即把男生視為"觀察中對象"~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套句年輕人語言:"備胎"OR"雞肋"!
日後也是正常快樂互動往來啊!
當然~談話討論的話題也越來越深入了喔!
但這正是女生的權利啊!
固女方曾問我經濟實力前說一個故事,
你們男生都自誇很有錢,以前她有個富二代的千金女生與交往二年男生論及婚嫁,交往時男生都說錢不是問題。
結果咧,連新婚舊公寓的新娘主臥室裝潢費20萬台幣都付不出來。女生要求也不是很多,只是要個好房間而已!
最後也是無法看到男方誠意就破局,害這位女孩今年已35歲了。所以女生的年齡是很寶貴的。
請問你方便把薪資證明傳給我看嗎?以前我男朋友也有傳咧!這是證明雙方可以後續交往的重要因素。
本魯那時心想,其實也沒什麼啊,這也是給女生的物質保障啊!就大方的傳給她看。

戆男 wrote:你又不是想吃了她.
又幹嘛騙?按他們的想法騙了她.?...(恕刪)
本魯希望給女生的承諾是可達到的~而不是開空頭支票~用來哄騙女生的!
姑且不論那是否為交往~但討論到這一個嚴肅問題~這就是一個責任~一種擔當~
一般女生應不會任意問男性友人~以後的薪水可交給女生管吧?
還是現今時代已不一樣了嗎?這樣問其實也沒什麼~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