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索求分手費以及歸還所有贈送的禮物

送的禮物自然不會要回
但借的財物
討回應該還算合理吧
不過怎麼協議歸還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alexlovepurple wrote:
我和我男朋友分手後,他很不甘心,因此要求分手費八萬



既然分手了, 一般是主動退回一些高單價的.

或者有紀念價值的會提出來討論




如果當人女朋友, 認為不應該索回, 那應該認定相處過程應該值這價碼的....

那對方認知不同就難講了~

那是不是沒講好應該對價到什麼程度吧!

alexlovepurple wrote:
我和我男朋友分手後,...(恕刪)


我看過比較搞笑的
男友分期買自拍機 CASIO哪款
分手要女友還
因為他說他分期還沒繳完
要退



只能一笑置之




不是裝大氣
可以溝通的
為啥要惡言相向

後來這位女性有骨氣的
每個月還他一萬
因為他不想讓他再介入她的生活

至少
堵死那男人的嘴巴




alexlovepurple wrote:
我和我男朋友分手後...(恕刪)

"因此要求分手費八萬,不然呢回到我的上班加油添醋,言語態度惡劣"
可以先告恐嚇取財罪
如果他真的去你上班地方加油添醋,可以再告誹謗罪
還有追女生的時候請女生吃飯
自己主動送禮物
結果追不到要對方退費跟退還禮物的

真是務實的好男人啊,哈哈
單方面說辭不足採信

不過如果是上法院
送出去的通常要不回來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我小時候都一直聽到一句話
台語的
龍交龍
鳳交鳳

交往真的要看清楚
還好分手了,若執迷不悟還結婚,
不就更慘。
還好分手了,若執迷不悟還結婚,
不就更慘。
還好分手了,若執迷不悟還結婚,
不就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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