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現代人法律都沒捨常識只要有婚姻登記 你就是合法父親 怎搞得你是地下來得你要看小孩她阻礙 就是用阻礙探視權 走法律途徑想要監護權她也不是隨便就可以她辱罵你父母 拿出證據 照樣走法律途徑不想讓你看小孩直接報警處裡你是孩子得父親 有捨好躲得
前面有人提到這種一般都是各自再成立家庭了,你最好先有心理準備。你前妻應該想找再婚對象了,你可跟她講好今後不再探視,要她趕快找對象再婚,你就當做沒生過這個小孩,自己也要找對象再婚。雙方交換條件,你不探視也不必負擔撫養費。可是這樣做有風險,萬一多年後她追討撫養費你躲不掉(撫養費五年後才追討是無效的,追討不成),所以空口無憑最好簽下協議書:「女方同意男方不必負擔撫養費,男方同意放棄探視權」;可是放棄探視權在法律上應是無效的,這對你有利但你要看開就當做沒生過這個小孩,專心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不這樣做是可以用女方有過失打官司爭取監護權,可是我主張雙方交換條件,你不探視也不必負擔撫養費,各自再婚去吧!若是她不願交換條件那就打官司了。
ccy4343 wrote:雙方交換條件,你不探視也不必負擔撫養費。可是這樣做有風險,萬一多年後她追討撫養費你躲不掉(撫養費五年後才追討是無效的,追討不成),所以空口無憑最好簽下協議書:「女方同意男方不必負擔撫養費,男方同意放棄探視權」;可是放棄探視權在法律上應是無效的,這對你有利但你要看開就當做沒生過這個小孩,專心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恕刪) 別亂出餿主意孩子不是你生的說得輕鬆法律上的義務也不能這樣交換
其實我是很愛這小孩的,當初不跟她爭監護權只覺得女生懷胎很辛苦小孩搶過來她會崩潰,但又鬧的我身心俱疲,想暫分居冷靜一下弄到最後被逼到只好簽了,簽完後這幾個月,老實說我無時無刻都在掛念小孩,也驚覺到,也許她是因產後憂鬱症或甲亢所造成(產後約半年),而且她個性也好強雖然她對我的傷害仍在,但也慢慢淡去,應該多體諒她,想為了小孩嘗試著重建關係,試圖找她聊聊談談,但她封鎖刪除我臉書好友,連帶我所有親朋好友,傳訊大多已讀不回也對於我看小孩一直刁難,不懂為何弄的像有深仇大恨?都是一些生活上小事爭吵另外,找新對象講的很容易,這陰影那有這麼容易跨過,現階段只想能好好看看小孩
IBANEZ123 wrote:其實我是很愛這小孩...(恕刪) 怎麼覺得你是有點優柔寡斷的人?上面都有人建議了一個男子漢碰到了事情,該怎樣處理比較好 就怎樣處理她的這種態度跟處理方式走法律途徑是唯一解要不請律師,要不申請法律扶助(不過有特定條件)要不自己去找找法條,還有詢問有哪些單位可以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