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01095881 wrote:法律規定還要等幾年...(恕刪) 節錄於: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jobwanted/docDetail.aspx?uid=298&docid=18675* 外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可否工作?是否要申請工作許可(證)?如已取得身分證之外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可否在臺工作?一、外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已取得身分證者,即為我國國民,可在臺工作。二、外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在未取得身分證之前,下列情形可在臺工作:(一) 外籍配偶工作權:依「就業服務法」第48條規定,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即可工作,且不需申請工作許可。(二) 大陸地區配偶工作權: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之1規定,大陸地區配偶經獲准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者,即可工作,且不需申請工作許可。
ac01095881 wrote:我哥明年要去越南見這女的 (朋友介紹) , 看能不能交往甚至結婚我哥46歲 , 女方32歲 , 雙方語言互不會...(恕刪) 沒見過面還是算了吧傷害別人也傷害自己把越南人鬥臭也把台灣人鬥臭而且越南新娘手續現在沒以前容易了人財兩失的機率變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