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uei1018 wrote:
先簡單敘述一下跟前...(恕刪)
版主,認真對您的問題做答覆,直言還請莫見怪。
第一,分手後您對她好、付錢幫助她,完全是出自您心甘情願;這就好像我一位女性朋友,希望挽回她的男友,無條件答應對方開的條件;這種結果只會像投資,您賭對了,對方看到你的好,回頭跟您在一起;您賭錯了,什麼都歸零。
所以誰能保證投資一定是穩贏的呢?
如果您不能承擔投資後的結果是不好的,那不如不要投資。
在下曾經在一個拜把兄弟最困難的時候,無條件給他十萬幫助他的事業,最後對方也沒有任何表示,十萬更是石沉大海,雖然心裏會有些五味雜陳的感覺,但實話來說,這是自己心甘情願的,對方有拿刀威脅嗎?
第二,您和她沒有簽任何借據。
就法律關係,您也討不到錢。
因為沒有任何證明她是欠您錢的。
以上,若在下是您,不會去討這筆錢!
因為根本沒有理由。
可是因為沒有借據。或證明是他和你要的錢。為了這些錢,有還你,撿回來,問題常常可能是不會還你的,還紛争不完。蠻花時間和心思再裡面。我是覺得不值得。
而她如果不是只對你這樣,也對其他人這樣。別人有留證據,可能哪天會被他人告吧。
有沒有感恩是不知道,可代表我們今天有能力對別人多付出,她不懂得感恩就算了,反正我們依然擁有能力為值得付出的人付出。覺得擁有這種能力,才是真正的幸福。
若是在乎過去的付出,沒被感恩,除非前女友一直不斷和別人說你的壞話之類的,導致別人對你產生誤解,或生活上的不方便,覺得我才會想計較。
不然和她要,你的奇摩子本來就已經壓抑許多不開心的Fu,和他爭論,會更更更不開心。而且也未必會還你。除非你告他,
而有證據舉證。就也是要花時間處理這件事上面。
要不要和他要回,如果有借貸證據,樓主大大想要追討回來。我是覺得合情合理的。欠人家的本來就要還。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