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rt1 wrote:
但是因為沒有律師陪同
我明白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我很擔心我的用字遣詞會有不同的理解
社工建議我提出讓檢查官搜證的事項...(恕刪)
我不是專家
不過依檢驗報告有藥物反應,推論上你情我願就不太可能,應該會導向非自願的性侵
也許對方帶套,所以不一定有採集到檢體去確認,當時驗傷也未必採集到
所以另外一個重點是(對檢察官、法官甚至是你自己):
若推斷為性侵,那如何確認是你認識的那位?
白話一點,法院覺得有性侵事實,但未採集到體液等直接證據
那必須有足夠客觀證據(或加上被告認罪),才能斷定(或推論)是他所為
單純假設個狀況,假設他是幫某人進行前置迷昏作業,真正的犯人你見都沒見到
你可以告他,但他不認罪又不透露其他細節,若客觀證據不足
法院不見得能判他有最,就算判了,依這個假設也是抓錯人
這個假設是說,法院會慎重去確認事實和證據
若沒判你勝訴,不一定是不認同你沒被性侵,而是無法確認犯罪人...若至你自己也無100%確認
但,誰會那麼傻冒風險去幫人扛刑責?
警方、檢察官對嫌犯的偵訊技巧若好,有利於突破心防釐清案情,找到更多關係人(或犯案人)
回到原題,現在是有特定被告,也推斷是他所為
偵查庭就是把你知道的細節告知檢察官,才有初步架構去偵辦(或指揮員警)
但因為你不醒人事,只能靠其它輔助證據,這個也看負責的刑警作事態度如何
若在大樓發生,最常見的是訪查鄰居,調閱電梯監視器(但過3個月了)、週邊監視器等
看是否只有他個人進出,還是有其他共犯或關係人
讓嫌疑人交代時間和案情,看合理或不合理,警方透過偵訊技巧(軟硬都來)
甚至透過法院查扣被告的手機/電腦,查有無犯罪影片照片等直接證據(像李宗瑞案那樣)
-->這就是社工建議你的
當然,若不認罪又無明顯證據,推論這種事,就是靠律師的專業表達和引導...
找個專業律師也是挺關鍵,因為對方應該也會找律師來反駁推論
Qwert1 wrote:
今天要開庭了雖然知...(恕刪)
既然您已經挺身面對,敬表佩服~
性侵害案件經常陷於各說各話,難以另外找到補強證據的窘境,因此至少在告訴人指訴的部分,請儘可能的將前後經過詳細想清楚,然後儘可能的精確陳述,即便有模糊的地方,也請仔細回想後定調,不要前後歧異。將來到法院應該還是會傳喚您作證,先後指述的一致性是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
對於被害地點的先期描述,如果有事後勘驗的動作,勘驗後又與所述情況相符,可以佐證指證的內容。
對於加害者身體特徵的描述,也是一樣。
另外,有時候檢察官或者法院會作測謊鑑定,不論是對被告或被害人都有可能,這也會變成可以參酌的證據,所以,勇於接受測謊鑑定,對於告訴內容也會產生補強(當然,這樣仍然只算是告訴內容這一樣證據,只是較為確實,但還是需要其他補強證據)。
請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