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川哲平 wrote:
樓主,你的文章來龍去脈沒交代清楚很容易讓人誤解~是非也很難評斷
二個問題
1、令兄給3000是你父母親要求還是他自己的意思?你給的6000是你父母親要求還是你自己願意拿的金額?
2、你父母親拿錢給你哥買房子,是你哥要求的還是你父母親自己願意掏腰包的?...(恕刪)
先謝謝各位大家的回答,其實我原本也沒那麼計較,只是我老婆常常我在我旁邊碎念,讓我覺得很煩,
老實說一個月$6000對我來說,根本不會痛。
先回答石川大的問題:
1. 我父母原本是希望兩兄弟可以給多一點,我原本是想給一月一萬的,
只是聽到兄長一個月僅給$3000, 我聽到時真的傻眼了,想說也給太少,
當然我父母有時很愛往台中跑,所以我也不想給太多,讓他們知道我賺錢不容易。
2. 這當然是我兄長要求的,原本父母還是跟我兄長一起住,後來因為住的不和,所以分開,
所以父母變的跟我一起住。
老實說,結婚後,另一半都蠻會計較一些小事,所以我也才會拿出來問問大家。
第十代火影 wrote:
先謝謝各位大家的回...(恕刪)
謝謝你回應我的問題~
所以後續我的回應如下:
1、你提到了你另一半再念~所以你變得很煩~重點來了~你面臨到一個問題
一個是生你遇你的父母親,另一個是未來數十年跟你過大半輩子的另一半
當這樣的衝突出現~你該怎麼處理?這考量你的智慧
講難聽一點的~~~你拿錢回家另外一半根本無權過問,同樣的~他拿錢回娘家~你也沒有權力過問
但前提在於這個孝金單純以能夠養一家人量力而為為前提!
2、兄弟二人,手心手背都是父母親的血肉,你們怎麼對他們~他們也看在眼裡~
你有一時的氣憤與抱怨,我想我能理解,但回到頭來思考一個問題~有一天他們也將離你而去
只有心中無遺憾~我想用金錢可以買到的東西,該花就花吧~很多事情是金錢買不到的
以上參考~
第十代火影 wrote:
謝謝石川大與各位的回...(恕刪)
覺得如果小時候父母有帶孩子長大和責任心栽培,孩子也順利成家立業。就抱孝順的心,在個人的能力和心意內。
突然或感到生活吃緊就減少。突然感覺有多賺時,就多給。
至於兄弟的事,如果計較能改變事情和現狀,當然計較,可是問題往往沒有辦法因為計較而順利的改變現實狀況和情勢,卻先傷了你和手足之情和父母為難不樂見孩子互相怨懟的狀況。
覺得倒可以委婉和父母說最近手頭緊,狀況實在過得不理想。所以改三千。等日後,若有機會能過好些,會再多包一點。
至於另一半,就和她說,你和父母也是我的責任之一,但我會以不影響我倆的家庭經濟生活為前提下,孝順父母。
所以同理,當妳的父母,需要妳盡孝順責任時,我也是會這樣的陪伴妳孝順妳的父母。
沒了。
覺得適用就參考,不適用就跳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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