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事合?還是個性合!?

個性意見合--->性事肯定合(除非身體有問題)

性事不合--->個性意見肯定不合...


沒法溝通的兩人,不想說話,聊天就會起爭執,還會想到跟對方親熱愛愛嗎???
婚姻美滿
個性>金錢>小孩>性事

個性不合常常吵架怎麼好
沒錢問題就多,吵架就多
教導小孩的意見不同,生病和生活上關心程度不同都是吵架來源
性事如果是女生需要就靠道具和藥物
如果是男生就靠A片或花錢
宥宥寶 wrote:
婚姻美滿個性>金錢...(恕刪)

除非是男不舉, 女過更年期
不然我比較認同weits的意見

40歲前肯定是要這樣:
性愛 = 個性 > 金錢 = 小孩

性愛本就是個性磨合的一種潤滑劑, 而且效果非常強大
如果你40歲前就像你講的那樣
那麼....恭喜啦, 你成為台灣長輩思想感化出來的樣子了
但其實根本就不美滿, 只是你在壓抑自己
但內心其實是想掙脫牢籠放縱一下, 只差敢不敢跨過界線而已

想想看, 國外電影有沒有演成你講的那樣把性擺在最後面?
那是每個人的需求不同問題
有些人每天就想這種事

所以順序本來就按照不同的人排列
有錢就會把錢排最後面
缺錢就把錢排最前面
ace0156bbb wrote:
想哦…請問已婚的神...(恕刪)


個性合,會重要些,又不是每天都做愛。


而且如果個性不合,也不太會想做,吵都飽啦

ace0156bbb wrote:
想哦…請問已婚的神...(恕刪)
性事合是怎個的合法呢...照表操課嗎!?
應該⋯先看對眼,再進一步交往看個性。最後才是bra bra. bra


wilson shu wrote:
應該⋯先看對眼,再進一步交往看個性。最後才是bra bra. bra


先看對眼
再進一步交往看個性
...
這些不都是為了最後的那個 bra bra bra

如果我沒那不論是30cm 還是 3cm 會有女人要嗎?
如果沒有個窿, 我也不會要

重點還是bra bra bra
性不和 個性和一點 也就過了
性和 個性不和一點 也就過了

男生通常身體不好才會覺得性事不和沒差

ace0156bbb wrote:
想哦…請問已婚的神...(恕刪)


看版主諸多發文...幾乎都是射後不理
部落格卻是洋洋灑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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