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胖胖糖 wrote:朋友哭爸文他房子1800...(恕刪) 那就夫妻財產分別制都不要給!!!以免夜長夢多我現在發現有些有錢人也是極度小氣的 景氣不好 過去很會賺錢也是時機財現在就比較節省了!就算結婚也不會亂給女人太多什麼東西!
台灣胖胖糖 wrote:朋友哭爸文他房子1800萬在新店還有大概500要繳認識前是他自己買的但交往一年準備結婚的女友希望婚後要登記共同持有男方不願意,女方就說希望有安全感未來也會一起幫忙付貸款女方也一直說都嫁到你家了我還要幫你分擔家用共同持有難道會過份嗎? 千萬不要,,,,,不過未來買第二套或另買間小套房可以過她的名字或是將來直接過到孩子身上,,,女人不像早期三從四德,,,女權抬頭,,,只想爽不付出,,千萬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