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猛 wrote:
我與女友在今年年底要結婚,也看了一間不錯的房子,準備要簽約購買,但是頭期款300萬跟日後房貸都是我付,女友說登記要共同持有,才是對她的保證,否則就不要結婚,當初本來要蓋房,因為女友有地,但是地只能登記在她的名下,蓋起來的房子可以共同持有,但一樣我出錢,我父母知道後非常不同意,所以才選擇去買,但這次一樣遇到相同問題,想請問該如何是好?...(恕刪)


不想讓女友占便宜就租房子囉~
我買房子頭期我出, 貸款我付, 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

她會煮飯炒菜 洗衣拖地嗎?

她有讓你滿意的身材跟技巧嗎?

你怕這些錢平白無故消失嗎?




不要失去了一無所有就好!!!

還沒結婚,你的婚前財產就開始要分了!?

鬼猛 wrote:
我與女友在今年年底要結婚,也看了一間不錯的房子,準備要簽約購買,但是頭期款300萬跟日後房貸都是我付,女友說登記要共同持有,才是對她的保證,否則就不要結婚,當初本來要蓋房,因為女友有地,但是地只能登記在她的名下,蓋起來的房子可以共同持有,但一樣我出錢,我父母知道後非常不同意,所以才選擇去買,但這次一樣遇到相同問題,想請問該如何是好?...(恕刪)

她都這麼抬舉您的收入能夠負擔得起,怕啥?

大不了生活開銷、保險、小孩教育費...哩哩叩叩什麼的由她的收入張羅,兩人分工合作不就好了,有什麼好煩的?

但如果是要挖光令尊令堂的棺材本,來成就您倆的不勞而獲,還有她的不願意為彼此的生活付出,

那就不要娶啊!娶來幹屁嘞?....(*^.^*)
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我結婚以後買的第一間房子.頭期款我跟老公都有出到.房貸他繳,但是登記他的名字我完全沒差.
當時很多三姑六婆說我笨.沒有我的名字還幫忙出錢.
我只覺得後續貸款都是老公繳,家裡開銷也都是他出,我賺的自己存,所以跟他爭名字沒意思.
而且夫妻共同持有,將來賣屋的話自用住宅的優惠都一起用掉,不是很可惜嗎?
很幸運幾年下來房貸還清了,我們也有能力再買第二間房子.
這第二間房子一樣是登記老公的名字,但是他主動請代書順便把第一間過戶給我.
當時代書還特地提醒他,他這樣做算贈與,以後後悔或離婚他是連一半都要不回去的.
我老公只有很乾脆的說:沒差啦,我比我老婆會賺.
事後想想,老公這樣做應該就是跟我不分彼此,也算是肯定我對家庭的付出了吧.
現在我的房子小但是沒貸款,他的房子大但是貸款由他自己繳.
如果當時買第一間我聽那些三姑六婆的話跟他斤斤計較,那他現在也不可能對我這麼大方啊.
由於女友結婚後不願意住在我家或租屋,要我住她家,本身又是在外地(北部)工作,沒辦法天天回家,雖然我們都住中部,但她工作地(中部),所以買房是必然的,因此我父母覺得要先買房,然而女友完全不出錢買房跟繳房貸,我父母對這事很有意見,甚至叫我先不要結婚,夾在中間感覺很危難。

鬼猛 wrote:
我與女友在今年年底...(恕刪)


不太合理耶!除非女方支持很多其他的指出開銷,除非大家全部都各半。
先去登記
之後買誰名字都是共同財產

我真不懂預期會離婚那幹麼結婚…

我要是要離婚了
不是我的一毛也不拿

如果卡在這個點,日後一定雙方會有心結
因為你就是這麼想我會吸你血
原來我們的愛如果不堪

鬼猛 wrote:
由於女友結婚後不願...(恕刪)



不要結啊
你有損失嗎?
彼此都斤斤計較假設會離婚~那幹嘛結婚
就擺著~不要結~

要嘛你很愛她就瞞著父母說她有出錢
要是你覺得她沒有打算付出只是想享受那就不要結
年紀到了是她壓力大~你沒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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