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llside wrote:公投過,為何就不能主...(恕刪) 這就是--會叫的孩子有糖果吃.... 不會吵的孩子就沒得吃嗎!?甚麼時候我們的社會已經變成了 少數一直在霸凌著多數....民主投票不就是~~ 少數服從多數~~ 這樣算是民主社會嗎!? 還是假民主之名,行專權之實~~ !?
ckck0409 wrote:undefined...(恕刪) 我老婆的gay同事還說...網路上還傳不讓人領公投票,故意讓公投過不了...我只說一句 如果人還有腦就不會信這種智障言論1.公投是公民權益 走進投票所跟你說沒票了 你不能投...我敢保證中天三立都很有興趣2.我認識公務員 人家前一天大清早就在點票了...是你說沒票就沒票喔 人家點心酸的喔3.gay只要跟他們權益有關的 甚麼唬爛肖都講得出來
同婚公投沒過,立專法之後同性戀同樣可以結婚啊,也會有婚姻的法律效力。不改民法就是不行,就是台灣人的觀念很封閉很落後不重視同性戀的人權,那些藝人是在FB上跟著瞎起鬨什麼。最好笑的是,公投中明明就沒有反對同性戀,只是在表決同婚跟同性戀教育的議題,有人就是會腦補到公投去決定人的性向是否正確,沒過就是反對同性戀的存在,不曉得是在鬼扯什麼。
今天同志在這社會上享有的一切權利與異性戀有不同嗎?享有權利一模一樣麻,今天是你同志特定族群'提出'要同婚,記住是提出喔, 要提出這項修改, 還一堆GAY擺高姿態,異性戀欠你們?? 一堆人嘴臉好像直銷中毒, 有一點意見都不行,寄生在異性戀底下, 畢竟只是少數人, 姿態放軟一點, 大眾可能還會接受,現在公投輸, 那個難看個嘴臉又跑出來了.
關於這塊的議題,公投並沒有過啊~雖然我不是這圈子的人,但我有同學、朋友是...所以我花了點時間了解一下。同意的話,是在原本在民法基礎下保障相關權益及婚權。不同意則是另立專法。想必大家都知,中華民國立專法,搞個三讀總是曠日廢時,如果遇到政黨輪替,沒有個5~7年,法案連成案都有問題,所以就實質層面來看,就是客觀的不同意。*而且這事本來屬民事法律,如果立專法,不知算不算違憲?這可能要懂法的人來解釋了至於反對中小學就接觸性平教育,很多身為家長的朋友,都當怪獸般來看及拒絕。但...我個人認為,反對性平教育,不如禁止學童看電視、上網,很多家長難道不知網路世代的小孩,聰明到不需學校教(其實也無法教),只要透過同儕就能簡單汲取更多不當知識,而一堆家長卻自己天天把手機丟給學童,成為危害學童的業主吧?!!!所以不如以正確、階段性的教育,讓學童可以自主了解性平。(而且性平也不只是同性教育,男、女教育也是性別平等教育啊?!!)
看上面大都網這麼寫,我就安心了...因我也是反同者(不是反對同志,而是反公投)只是看到新聞網路最近一堆同志出來寫文章...我才思考...我們是不是太過份了....另外有上面有人寫不給公投票...我也覺得不可思議...但雅虎上面寫的那麼真...我還真相信了....覺得我們贏的不光榮.....希望別再發假新聞了.....像我一樣笨笨的人也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