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是持加拿大護照.
不管妳從世界哪個地方過來台灣.都是用加拿大人的身分入境阿.
居留權只是妳有在那個地方居住的權力而已.

妳想要有台晚的永久居留權.那麼就是要連續五年在台且每年都超過半年的時間留在台灣.
所以妳應該是要辦居留證.而不是免簽觀光...

建議妳還是打電話去移民署詢問專業人員比較快.
而且準確.
電話我上次有付給妳了.

不然的話.就是上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網站查詢...
不過我査了一下.發現一堆須知.還要下載...
很麻煩...

建議上移民署客服平台詢問看看.

問個法律問題,不是針對樓主。

假如
一個香港人沒香港護照有加拿大的護照但有香港永久居留權 而且可以隨時申請回香港護照,
他到台灣犯重罪該跑回加拿大還是香港?才不會被抓來台灣關。

tteffuB 特肥吧 wrote:
問個法律問題,不是...(恕刪)

差不多
台灣保證會引渡回台受審的只有11個國家
剩下的全部要看個案
tteffuB 特肥吧 wrote:
問個法律問題,不是針對樓主。
假如
一個香港人沒香港護照有加拿大的護照但有香港永久居留權 而且可以隨時申請回香港護照,
他到台灣犯重罪該跑回加拿大還是香港?才不會被抓來台灣關。

重罪?
還讓你逃出去?

基本上只要抓回來.都會被關阿...
跟台灣有司法互助的國家.都可以抓阿...
當然外交關係好的話.該國願意幫忙.
也是會抓起來.送回來台灣審判的.

香港.加拿大應該也會喔...

戆男 wrote:
重罪?還讓你逃出去...(恕刪)

簽署引渡協議的才有保證
沒簽的就要依當地法官個案看法

之前案例英國林男撞死人,一樣逃回英國
英國一審要送,二審免送

去年案例
殺人是重罪,逃回香港的陳男在香港被逮
一樣沒回台灣來,在香港他承認在台殺人都沒事
日後他只要不去台灣有簽那引渡協議的11國
不來台灣他就一直沒事

衣冠勤瘦陶仁燕 wrote:
簽署引渡協議的才有保...(恕刪)

其實主要是看該國願不願意將他們送回台灣審判.
那是他們國家的人民.他們當然有審判權.
他們同樣可以自己判.

簡單的說.願意引渡回犯罪所在國審判.是給犯罪所在國面子.
要是不給犯罪所在國面子.那就不理會.
全世界都是一樣的狀況.

所以.要是能在台灣本土抓到.那就可以判刑.抓進去關.
除非對方有特殊的身分.
比方說外交官.元首.或是軍隊.

其他在台灣犯罪的外國人.
假如該國希望引渡回他們國家審判.也是看我們願不願意.給不給他們面子...

你說引渡條例有保障?
但是.你有沒有注意到.其實有些犯罪.通常來說是不引渡的.
如;
政治犯
本國公民
非雙重歸罪
死刑犯
那這樣有甚麼保障?
你引的案例.都是他國的本國公民.
除了少數的例外.如:
拉脫維亞、瑞士允許把本國公民引渡給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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