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DC wrote:
家人也沒有給我薪水一(恕刪)
1. 拜託,樓主也太辛苦了。請外籍看護東加西加每個月少說四萬五以上吧。而且,她們還享法律保障每日工時,以及例假日休息。
2.快40歲還住父母家? 哈哈,原來府上所有人認為妳住家裡還有吃飯,就要每天用三倍工時來償還?
他媽的咧,以我們公司外籍勞工為例,免費住24小時空調房、吃公司、無償使用公司提供的清潔洗衣設備。基本上要自費的只有工作服以內的保暖內裏衣,以及自用清潔劑及肥皂等的一絲絲小錢....
我們公司也不曾短少他們一毛錢的薪水及加班費。 妳們家以為供吃住,就能大言不慚的奴役人類、還外加惡毒的語言暴力.....
真是的。快去找工作吧。我退休後鬼混多年,快60歲再上班,至今也十年了。計畫「感覺自己要死掉的那一年」才辦退休 (猜想再五年左右,哈哈)。
妳年輕的很,加油吧。找個正常工作,趕快搬出去住,再怎麼說也比當奴工好。當奴工、或是當出氣桶習慣以後,久了,很自然就會變成奴工或出氣桶個性
3.令尊一定還健壯如牛,罵人才能大聲,而且,妳的兄姐也凶悍得很,令堂未來如何照顧,也輪不到妳東考慮西考慮.....妳就上班、搬出去就對了。另外,住安養院應有補助,但是,好像要到政府特約的安養院才有。先去公所問一下吧。
加油囉,青春很快逝去,希望樓主很快的就能過自己要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