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白虎哥 wrote:我突然 想不起來, 為什麼當初要結婚生小孩,(恕刪) 這問題是生物基因造成的!成年後賀爾蒙分泌旺盛, 自然驅動你去找配偶繁殖只差在人因為有法律道德限制, 一但簽名後, 只能守一個雌體到死....一切都只是一個化學反應罷了....
我姑丈吧年輕時跟老婆一起賣包子後來當建商賺了不少錢就小三小四小五小六。。。。給錢給房子。。。平常就跟情婦住,元配丟一邊現在年事已高(八旬),事業也交棒了被情婦們踢出去,只好回去找元配。。。。。岳飛: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怕死,天下太平矣鷹村:女人不愛錢,男人不好色,兩性太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