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ella2014 wrote:
其實很多我這年代的男人, 婚前都是新好男人樣; 婚後也是不錯
等到小孩出生後就原形畢露, 為什麼呢?目地達到了
婚前很簡單,去他家看他平時會不會做家事,煮一頓飯
婚後也很簡單,叫他做,讓他承擔
大多時後丈夫懶,是當太太的問題
SSSS2503 wrote:
分房通常造成夫妻關係(恕刪)
ChrisKa wrote:
公婆搬走,我們還是離婚了。
男方的家人不知道,只認為我們夫妻之間太冷淡,要我放下過去的成見重新開始
ChrisKa wrote:
也給自己一個月不照顧小孩去旅行
ChrisKa wrote:
但他家並不是壞人,總是會為對方著想啊
ChrisKa wrote:
如果可以重來,我寧願產後不要分房睡,跟小孩睡覺也許很累,但是夫妻還是要同一張床,分享我們的一天
estella2014 wrote:原來是這樣...
從原作的敘述, 前夫的經濟條件不錯, 不管是靠自己掙錢來的還是公婆家業大,
感覺上婚姻對他來說可有可無, 對小孩的照顧從您敘述看來, 只是個義務.
台灣社會這樣男人挺多的(包括我前夫), 多半35-55歲這代(反而80年後的較不會)
不論老婆有沒有上班, 照顧家庭, 做家事跟帶小孩的責任都認為是妻子的責任義務
認為男人只要有給家用、離婚後每個月給個二萬三萬就自認很了不起.
孩子的媽, 對他們來說, 功能就是個保姆.
離婚後法律給予他們探視權, 小孩還是姓夫家的姓
所以大多數男人當然放手給前妻帶, 每個月給個2-3萬, 比起外面的保母還便宜
自己的小孩給親媽帶, 總是比較放心對嗎?
平日爽爽過日子, 談戀愛, 交女友; 週六還可搖身一變成白臉的weekend daddy
這麼好康的事情, 結婚幹什麼?怪不得離婚率居高不下.
台灣對女性的保障很低. 不像加州法律, 男人一離婚 身家財產一半都得給老婆.
台灣只要負擔小孩養育費就可以了, 臺北市來說的話一個小孩約兩萬多
一個月入五萬的男人給這麼多, 月入20萬的男人也是給這麼多
請問後者高收入的男人, 怎麼會不心癢?
其實很多我這年代的男人, 婚前都是新好男人樣; 婚後也是不錯
等到小孩出生後就原形畢露, 為什麼呢?目地達到了
離婚也不怕. 台灣的法律, 離婚後小孩如果改姓, 依然需要對方同意
坦白說, 若我是男的, 有車有房收入不錯, 小孩出生後整個生活品質不如從前自由自在
綁手綁腳, 久了當然想作怪. 除非太太是傳統賢慧型, 乖乖聽話在家帶小孩
讓男人有完全的自由, 把老公當大爺伺候. 無聊時玩玩小孩就好
不要找他麻煩協助做家事跟顧小孩. 這樣婚姻就不會出問題.
分房睡不是關鍵; 問題還是出在你老公的心態與個性.
這只能看你自己怎麼抉擇. 我離婚多年, 從來沒後悔過. 單親媽媽辛苦是沒錯,
但我前夫就像你前夫那款, 放生. 各過各的, 真的比較好,
尤其你有工作有收入. 感覺上好像你離婚了還跟前夫同處屋簷下?
這是最大禁忌. 對你不利. 離了就切乾淨, 不要牽扯不清. 這對女人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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