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寶人妻 wrote:
Corleone0612 wrote:
其實買春比外遇好太多...(恕刪)
怎麼說?可是買春比較髒欸......
銀貨兩訖是最簡單的
至少不會"纏"
有感情的才麻煩 不過"外遇"可以敲一筆就是了
qingteng wrote:
你老公買春,是結婚前有兩年的紀錄?還是結婚後有兩年的紀錄?
qingteng wrote:
樓主如果要公審老公,說真的,你當然可以講完全對妳有利的。
qingteng wrote:
那可能需要治療。或者你們還有其他相處的問題而樓主沒有提?
qingteng wrote:
樓主還有多少未爆彈沒有說呢?
或者樓主只是想要找同溫層,公審你老公的不是?
qingteng wrote:
樓主難道覺得自己上網的行為,老公不會知道?
雙寶人妻 wrote:
.他說會把戶頭的錢都匯給我,只能領零用錢,沒錢就不會作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