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5168 wrote:
結婚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也取消,身分證的配偶欄也取消,省的離婚還要再去換,要改就一次的改齊,以後,想結婚就結婚,想離婚就離婚,都不用打官司,律師少一份工作。
乾脆把婚姻取消
不過這樣他們又會鬧了,現在同性戀不用結婚,反而鬧說他們要結婚權,這樣才可以分別人財產
戆男 wrote:
說實在的.我也不知道現在大法官腦子裡裝的是甚麼?
方便搶別人老婆吧!
說好男人都結婚了,他們說不定也覺得好女人都結婚了,搶別人的總是比較有勝利感
看過西藏歷史,有些活佛專門搶別人老婆地,看了覺得真
,上流社會淫亂起來是很可怕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