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各位的想法這些我都有想過 但就大家說的她想要能夠公車 捷運配走路的生活過未來的日子我想要能夠自理交通的另一半所以不要互相耽誤 再下去這問題也不會有解答 等於就卡在這當初是我追她的 我也很愛她沒錯但我知道自己一直逼迫她要去學車 來桃園 給他造成很大的壓力這樣她很難過 我也不知道該如何 所以我才放手也向樓上說的 我也很坦誠跟他說 我希望她未來能會些甚麼 而不是真的婚後在那邊吵這些問題也許大家覺得我很強硬 不懂的妥協但就如我第一篇文章說的 還有很多事 就沒依依打上來單純這件事我知道我錯了感謝各位的回答 我知道我耽誤人家了 謝謝!
Shirley6790 wrote:婚前就這樣也好 也算是沒有隱瞞 沒有假裝 當年要是有01就能拯救雪莉了……以接送為前提的交往,不能再接送的那天就算分手日我女兒對於上班地點要換去桃園就很抗拒了……要搬家去桃園寧可換工作
qwe85642 wrote:我想要能夠自理交通的另一半 親熱時記得也自理喔qwe85642 wrote:但就如我第一篇文章說的 還有很多事 就沒依依打上來 所以要不要自己開車 騎車而分手是個幌子?因為還有很多事沒一一打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