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
1.若男方不想與對方(A)分手(想享齊人之福),那就砍掉吧!但要叫男方付贍養費(定契約),必要時可走法律途徑。
2.若男方想與對方分手,那讓他把對方電話設拒接來電,要不然就換電話號碼,要不,若是對方打電話
就通通由女方來接。
ps:
1.女生懷孕情緒多少會有波動,對方A聽起來情緒也很強,不要讓兩人單獨碰面,以防意外,
若要見面說清楚,除男方女方與對方A外,最好請一位朋友(ex 樓主)一同參加。
2.還是談到女生懷孕時的情感會不安,身為朋友的樓主及其他朋友,記得要多照顧、關心她。
3.視情況引入長輩介入。
雙方家人的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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