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婚姻制度還沒有改為登記制之前,婚姻成立的條件是必須要有公開的儀式,當然找親友來見證一下,然後就解散也不是不可以,但也未免太無情,既然親友都要親自到場了,一起吃一頓本來也就無可厚非,這才是婚宴的緣由
婚宴在很多年以前就是辦流水席,結婚在以前是全家族的大事,要讓雙方家族的親友來參加婚禮分享喜悅跟吃吃喝喝。包紅包是為了沾喜氣,之後卻演變成有行情價增加負擔。現在的人早就沒有什麼大家族的觀念,結婚就是雙方的父母出面而已。時代在變,結婚的形式也在改變,台灣人的婚禮老早就從中式變成西式了,婚宴辦不辦,或是怎樣辦當然也可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