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小弟也有個跟心愛的人結婚的機會~只因錢不夠!其實對方也不很要求!單純個人虛榮作祟..所以也暫時壓下來了!兩年前認為錢夠了..換女方在猶豫了..過了兩個月...就分手了!小弟是認為結婚要趁早...就是那一股熱情...結下去吧!不過也要看你是否真的很愛對方嗎?比較重要!我老媽也說..兩個人在一起!一定要有一方比較愛另一方才比較好
henryblue wrote:我26歲,女朋友一樣...(恕刪) 如果你女朋友婚後可以跟你一起打拼賺錢,那我覺得你只要先存結婚所需花費的費用就好了(大概30~50萬左右),結婚後先住家裡省錢,前題之下是你女友可以先跟婆婆一起住。舉我的例子好了:現在是我想結婚,但女方家長強烈要求一定要有1棟房子,才能讓女兒嫁給我。但是現在我和女友總共只存到80多萬,還不夠付頭期款!!!(我29歲)所以只能再等等囉~~~~p.s.女友也還不急結婚,他跟我同年齡。
這個問題,小弟跟現在這個女友在一起的時候就想過,不~ 應該說打從我有想結婚的念頭的時候就想過,雖然那時候沒有跟這個女朋友在一起,不過,小弟的腦海中浮現了一個數字....兩百萬..... 為什麼是這個數字?因為扣掉頭期款跟將來的每個月的房貸,還有基本的開銷,這是我能負擔的起的,也許有人會問? 另一半也可以一起分擔啊?但是... 人嘛... 總要作最壞的打算,試想如果只有你一個人扛下來,你負擔的起嗎? 如果答案是 ok 的,我想再壞不過也就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