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yhriu wrote:女生會賺錢或有錢才是導致不婚或離婚的主要原因媽媽那個時代因為男主外女主內之風盛行女生多半畢業就只能嫁人嫁了不管嫁得良人或渣男就只能一輩子守著對方不然就沒飯吃那時代的女生為了自己的三餐只能做死或被罵死打死所以那時生女兒都是賠錢貨現在生女兒叫掌上明珠 重點是口袋裡有東西...還是腦袋裡有東西??...
我是認為應該將男人有錢會作怪改成:男女有錢會作怪,現今國際潮流是男女有很多交往的性伴侶,但部分女性認為交過高配的男性,會有自身就該搭配上這些男性的錯覺。女性的提高自我打分錯覺,容易產生自我認同過度澎漲,自然不願向下或平行的階層去匹配男性。故在婚姻存續其間,只要有比配偶優質的男性追求,女性外遇的機率就會大幅度提高。
以事實來說的確是這樣沒錯台灣女權意識提高自己有學歷有能力養活自己靠自己每天玩得開開心心家裡也不會要求你孝順養爸媽可以說享受了權利又沒有一定要盡義務幹嘛非得把自己逼進一個結婚的籠子裡講了這麼久的兩性平權形式上幾乎做到了但其實心理上還沒台灣女生自己能力再強心裡還是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比自己更強讓自己崇拜,讓自己心服口服,讓自己有安全感不像外國人是真的可以獨立做自己喜歡你就喜歡你,不問高低當然不喜歡你就不喜歡你,馬上跟你說掰掰想結婚就結婚,想離婚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