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要分手費跟他送我的東西

你的語文,看的有點痛苦!
沒有想過重新組織一下嗎?

分手費是多少? 有價碼?
而且感覺你是女性吧?

建議東西直接還,錢沒多少給一給。

之後就不要往來,最好簽字畫押,錄影錄音結清。
交往沒有少花對方的錢

心有不甘

你說分手費看性質就是代墊

帳目不清本來就有問題

怨不得人
. wrote:
前任要分手費跟他送我的東西


跟他說
老娘陪你
一天一萬元
都還沒跟你討了
你倒是先跟我算分手費?
葉梓楓
真5
a900500642002
白紙黑字列出來ㄚ
雙方白紙黑字寫出來
事後有再想到或要求無效
且一式二份
確認後還它...或你也取回
雙方簽名...
這種人...一次釐清 不然沒完沒了
還了人情也先在法律上站住腳
拉拉拉1 wrote:
前任要分手費跟他送我的東西

他跟我分手跟我要分手費跟我說打折再打折了還有跟我要他送的東西,這種你們會給嗎?而且還打電話來我公司亂還有一直騷擾我這種能怎麼處理?有幾次忘記帶錢包他先出我就跟你說我回家給你他也說不用!我要出門付錢結果他也是拿他的錢!


雖然整篇文不是說特別的長,但看到這種語無倫次,一句話可以長到鬼打牆,標點符號也不知道怎麼好好點的文,我大概知道妳為什麼會被分手了!
foster_yen wrote:
雖然整篇文不是說特別的長,但看到這種語無倫次,一句話可以長到鬼打牆,標點符號也不知道怎麼好好點的文,我大概知道妳為什麼會被分手了!

應該是手機打字,
然後用對話方式發表意見,
所以沒有標點符號。
很正常,
現代年輕人連考作文也都是會話連篇,
早已沒了起承轉合。

沒有要攻擊現代人的意思,
寫作內容本來就要與時俱進,
就像這個時代若用文言文寫作,
寫的就算再好也沒多少人能看得懂。

不習慣打標點符號的人可以用換行來表達斷點。
那列個清單雙方畫押吧
最好找兩個證人外加錄影錄音為證
對雙方都好只是不知道是誰提的分手,只是禮物能還得就還分手費好像沒這東西除非他有發票
不然要怎麼舉證
東西說丟了,分手費不用給。

清未民初
白話運動如火如荼
食古不化者言
現今白話言不成文、文不成言著實痛苦
殊不知自我之限
將為時代洪流沖刷成溝

所謂代溝很多時候
是結老不想認同或向異世代學習
受限自己所學古老知識罵罵咧咧
終將變成自以為是的老丸固、阿里顧
其實還滿可怕的
鬧成這樣超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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