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一切標準都要放低,甚至婚姻也是如此。既然確定要留在國外,那婚就結了吧!終究這只是一只文件罷了,而金錢別付出就是了,几年後離婚,身份拿到才是王道。人能不在夾縫裹求生存嗎?尤其是在非台灣地方,除非你很有錢!
莫呼鳥 wrote:既然確定要留在國外,那婚就結了吧!終究這只是一只文件罷了,而金錢別付出就是了,几年後離婚,身份拿到才是王道 沒錯, 就像我和他說的一樣, 雖然你們會離婚, "但請發揮她最大功能吧".... 讓這個婚姻結的有意義
其實這沒差吧,因為對方是美國人,個性上都是這樣的,只要交往過是合平分手,都是這樣的國籍不一樣吧,你問台灣人比較不准吧台灣人對這種事本來就是比較不放心但是對外國人,他們覺得無所謂阿別擔心拉,叫你朋友放寬心吧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強求也不是你的所以不樣擔心這樣多結婚吧!!祝福你新婚快樂唷!!
昨天女方的父母都特地打電話給我朋友說 "你要娶我女兒哇? 我們贊成喔, 至於身份的問題, 我們不介意 !@#$%" .厚, 他父母都這麼和我朋友說了, 所以我朋友也不意思說 不 哇!只能說: 這婚姻是個 " 各求所需 " 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