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 我相信 你PO這篇文以前 因該也掙扎了很久.....(搭肩)因為 你自己也知道 你一但PO了 就得面對心理最大的一塊<不願觸摸的地方>男生......或多或少 都會經過 精蟲衝腦 幼稚 白痴的時期(通常好發於16~20歲)就算沒辦法回到過去 到個歉 彌補過去吧就像一條路坑坑洞洞的 補個土 讓它平順點 總比 一個洞一個洞好~(在搭肩)謎之音:想當年自己16歲 也是低能一枚
opti1999 wrote:先提醒各位,這篇文章...(恕刪) 那時大家都還年輕,你也沒必要再為了幾十年前的事情,然後再揭一次她的傷口,就為了跟她說一次對不起。你的作法也沒有錯,沒有想清楚,確實不該發生關係,畢竟你們都很年輕。所以不建議,你又去找她跟她說對不起。回憶就讓它永遠是回憶會比較好。重點是你要有所成長。
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想的一樣如果當時你真的跟他發生關係了以她的個性她應該是會慢慢趕走原本你當時的女朋友傷害也是會發生在當時你的女朋友身上之後的事情就不是現在的樣子了這時候你也是會寫一篇同名的文章但是女主角卻是當時的女朋友了吧
低能者+1別再跟對方聯絡...除非樓主真心喜歡對方...10年後再次處碰對方以平靜的心不見得是好事該慶幸對方雖然狠狠的說...卻沒狠狠的做(剛看完驚悚片.有嚇到)這份愧疚就這樣背負下去吧........(對我自己說)
完全不建議樓主去道歉誤(不過我認為會造成這種局面不全是樓主的錯)一桶水的泥沙都沈澱下來變清澈了又何苦再去攪動它?還有 有時道歉只是為了讓自己安心 而不是真的覺得想補償對方(或者可以說根本補償不了)難道人家就一定要原諒不可嗎?總之 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了不要去破壞那種寧靜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