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雖不是法律系畢業的,但從事和法律有關的行業以下是三條是刑法,刑法是不需要打官司的。強制罪 (妨礙自由罪)強制性交 未遂強制猥褻罪比如說星光的楊x緯,偽造身份證的年紀,是犯的偽造文書罪,是刑法(公訴罪),檢察官知道之後,是代表國家,自動提起公訴的,不需要任何人打官司。 女方有爭紮,身上應有不少的傷和於青,建議是去醫院驗傷並至警察局報案,有報案證明,檢方會自動起訴的。
suchemin wrote:小弟雖不是法律系畢業...(恕刪) 我看女生的上嘴唇有紅紅的類似咬痕去驗傷之後在叫女生跟他前男友在電話中跟他講那天發生的事如果男生在電話中並無否認當天的行為這樣【傷痕】加上【電話中的供詞】即可成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