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分居五年,為何不願離婚呢?「已結案,勿進..」

既然已經分居五年了,其實也不在乎時間的長短了。男方可以請求女方要求同居,如果女方也請求履行同居義務都無法履行,是否就可以據以要求法院裁定雙方已經沒有同居的事實,裁定離婚?

除非是男方很有錢,或者男方的老爸很有錢,未來可能繼承相當龐大的遺產。這種緊咬著對方不放的婚姻,男方很可能有很多沒有講出來的物質上的優點,讓女方緊咬著不放。

SPRINGPOWER wrote:
既然已經分居五年了,...(恕刪)


因為"已經分居多年"在法律上沒有事實可言,
只有你先去提"同居"之訴,
法律上才開始算時間唷.......................


我也認為男方有某種好處存在,
這種難打的離婚官司就交給徵信社蒐證即可,太簡單了

傳統法院打下來人都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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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Su wrote:
今天是情人節,很諷刺...(恕刪)


請先跟老婆協議吧...協議不成的話搜集證據再提訴請離婚吧...
不過...都分居了...離不離婚也沒什麼差吧...
你就過自己生活就好...交個女友也沒關係...
到時再想辦法離婚就好了...當初老婆對你家暴你就該提告了...
申請保護令...降子要用來打離婚官司比較有利...
qpiglarry wrote:
請先跟老婆協議吧.....(恕刪)


離婚與否當然有關!

這邊太多的案例都是如樓上想的... 反正沒差... but...
通常假設這個人突然中樂透或者繼承遺產的話對方又會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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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搞不懂你在想什麼
要離婚,當初你太太對你家暴時,你為什麼不提?
還有你為什麼不出庭,背叛敗訴也不難理解
還有房子如果在你名下,法律上你可以把房子要的回來吧
你也在外面混了5年,你也沒很積極的離婚阿
是不是現在把到妹妹了,就想要離了
那女兒呢?你有照顧嗎?
你聽起來蠻軟弱的,我覺得你會搞到這種地步也不太奇怪
沒想到那麼快就有如此多的回應,
心中真是感激呀....

以下先回答幾位大大的建議,

1.我之所以撤銷原本對太太提出的家暴告訴,
也是在法庭上看到憔悴的太太之後,基於夫妻多年情誼,
臨時起意,主動撤銷,另一方面也想表達善意,
沒想到,太太還是上法庭告了我「家暴」女兒....

2.經過高等法院還我清白之後,我有上訴要求「履行同居義務」,
但是太太以我可能會傷害女兒為由拒絕,因此沒有成功獲得判決,
目前分居已經超過五年囉...

3.結婚之後,我也累積千萬資產,只是,全部都在太太名下,
包括房子,三台車子,幾乎都是由我支付,
由於我名下從來沒有任何資產,
因此有一次我一時衝動,跑去買了一台賓士,
之後因故賣掉,所以還是沒有任何資產在我名下,
可以說,我付出了一切...........

4.有找過女兒,女兒與我熱情相擁,
也不斷哀求我回家,啟料太太隔天就不讓女兒去上學,
連休學都沒辦,就這樣把女兒轉到娘家的學校,
大大影響了女兒的就學權利,
基於太太瘋狂的回應,我才不敢繼續去找女兒,
怕又對女兒造成影響.....

以上希望能夠回答大家的疑問,
我如果要提出判決離婚,該怎麼作? 我又可以主張何種權利呢?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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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Su wrote:
沒想到那麼快就有如此...結婚之後,我也累積千萬資產,只是,全部都在太太名下....(恕刪)


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結婚之後所獲得的財產, 不管是在誰的名下, 夫妻都各有一半的權利, 婚前獲得的則照舊各自歸各自的,法律好像是如此訂的,樓主應該不致於莫名的一無所有.......

先不論感情誰是誰非,如果協商不成,不能好聚好散的話,就走法律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吧...... 也許會是條漫長之路...
生命會自尋出路,科技也會、敗家也會....
看完了樓主的陳述,眼淚不禁流下來。五年耶。喪失了與自己親生女兒的相處時光,尤其是這段很寶貝的成長過程。唉!如果能挽回,還是盡量挽回吧。忍一忍吧。樓主。







RichardSu wrote:
沒想到那麼快就有如此...(恕刪)


這就簡單啦!
既然已經沒感情可言~
恭喜樓主可以好好面對之後法律問題!

首先,
既然婚姻關係仍存續,也就是太太如果外遇的話樓主仍然可以有所主張
面對"單身"女人而言,要創造外遇的機會根本就太簡單了~
建議樓主先找個大的徵信社委託,
這邊先說明為何要花大錢委託徵信社!

雖然委託恐怕得花幾十萬 ...
但是通常我們只有在設局的情況下才能同時抓到法庭上有用的"證據"!!!

我打個比方~
如果你只是拍到妻子跟其他男人同入賓館,這樣並不算"有利證據"!!!
法院上通常必須"捉姦在床" 才有真實的證據力! 法院上才能速戰速決~

但你以為為何可以捉姦在床? 都是我們設局搞的啦~ 世界上哪有如此剛好的事情? 動動腦吧

言歸正傳,
看來你財產不少,也沒有特別規定過財產制,離婚的時候理論上是平分~
但是如果是因為對方的"外遇"而判決離婚勝訴,就能趁機跟對方請求一大筆額外賠償 (甚至贍養費)
而這筆賠償基本上都會超過付給徵信社的錢 ~ 樓主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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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人經歷過跟我類似的情況嗎?

最後是如何結束這痛苦的一切呢?

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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