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一個專家的建議...
之前有婚姻專家說過,其實訂婚或結婚前建議可以同居三個月看看,
因為唯有透過同居一段時間才能了解很多平常不可能知道的習慣!
我們平常可以隱瞞一些自己的習慣,但住在一起三個月後人幾乎都會原形畢露!!!
這邊分享幾個實際案例,
有人結婚後過幾天離婚,原因竟然是受不了對方擠牙膏習慣!
有人離婚的原因是受不了對方睡覺打乎~
有人甚至是因為"上廁所"習慣不同.........
(當然 性無能之類的就別講了)
這聽起都來很扯,
但我們換個角度想想,
既然要生活一輩子的夫妻,未來必要住在一起很久~
如果婚前不多多考慮,婚後也是非常悲哀的!
PS:同居未必就是會生小孩,真不知道現在人的觀念在想啥?!
時下台灣性教育的確很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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