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dCap wrote:
樓主早在第三頁就說明...(恕刪)
我覺得你才偏離主題,我們在說撐傘時手放在對方的肩膀上,不是說無緣無故的。最好這樣的情況下會在國外會有人把手拿開啦,一直講成好像是無原無故,硬坳了吧。
請不要再舉那些奇怪的例子,不是講話動手動腳,不是無故勾肩搭背。正面回答我~ 下雨撐傘時手放在旁邊的人肩膀,讓兩個人移動速度一至,這樣的動作,在國外住過幾年的你會覺得很奇怪嗎?
另外握手,你伸手,人家手不過來給你握,你不會覺得他奇怪?如果當然你會尊重她,但是你完全不會覺得他奇怪嗎?如果你覺得奇怪,那你是不是就變成你所說的"我覺得沒關係,所以覺得有關係的人就是大驚小怪"我只是想說只句話,聽似有道理,但也不是適用於任何地方。
講話一公尺,我們是說50-100公分不是100公分以外,也就是可以接受的範圍是 50公分以外,有人講話會站在50公分以內喔,那多近你知不知道阿。
另外你說在國外搭肩膀(照像例外),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要把照相當例外處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