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倫 wrote:
對付垃圾的方法只有四個字

不擇手段

用垃圾的方法以牙還牙
用高尚的方法以德報怨?

哈~我開心就好
(恕刪)


這也是方法之一

哈哈!

英倫 wrote:
更好的做法?
我來告訴你我會怎麼做

那就是給他一拳!!!!

跟下X的韓國人做生意打從一開始就是個錯誤
...(恕刪)


仔細思考中!乾脆幫他叫麥當勞歡樂送打發就好


trouts0325 wrote:
我覺得阿..你這樣就..所以C先生跟你其實是同個人?

是這樣嗎?
.(恕刪)



痾 這年頭認同人家會被質疑是雙開~~~
我突然質疑這麼多 認同版大的做法的是 雙開 三開四開五開六開.......


notsmart wrote:
對於你的同理心,我絕...(恕刪)



不聰明大

吵了幾層了
你還沒發現嗎??
怎麼回答 只要不是贊同他們的 都會飆你啦

請認同~
1.版大應該報警 這是唯一處理方式
2.不管怎樣 版大是對的 其他的建議都是沒同理心
3.多說話就是廢死團體一員

我都學乖了 不然再吵下去 講道理被人說是廢話


綾小路 葉子 wrote:
請自己看清楚當時事發...(恕刪)


我也蠻想看看 到底是哪個人說版大報警是錯的????

英倫 wrote:
我被性騷擾會直接反擊

殺了它

閹了它

踢死它..(恕刪)


吶! 不聰明大 這位大哥的答案就是正解啦!!!
保證沒人會飆你!! 還會幫你加分 按讚!!
綾小路 葉子 wrote:
請自己看清楚當時事發...

看來你對於自己說過的話不太記得
我拿你之前說的話來讓你清醒點
至於為何要點名你
你都叫我出來了(詳看前文)
我是男人的話自然會回來噹你)


您引用 不聰明大的文

notsmart wrote:
還有目前爭論有意義嗎?

每個人都有覺得正確的做法

在第一時間面對問題的時候

能不能冷靜做出最好的決定,因人而異

正確的做法一定是最好的嗎?

最好的做法也不一定是最為正確的吧!?

至少小弟從受到的教育跟職場上所學習的

就是解決問題 並且證明自己的價值

當然到想盡辦法,最後也無法解決的時候

我會把最糟糕的結果告知所負責的主管

讓他來決定是否該不該這樣做(像報警


看看你的回文
我一字都沒更改
你對於女性被騷擾所給予的方式就如上所述
別在硬凹了~你會被酸不是沒道理

1.點名別人只值22K的薪水,試問你又領多少薪水可以這麼搖擺?
2.點名別人看不懂你回文都是沒受教育,你又哪裡畢業可以這樣直接酸版上回文的人?))



以上都沒改過文 直接引用
看了一下~~~
恩 不聰明大提出 22k真的是有點過頭
不過 不聰明大第二點..怎麼看都不像您所說的 哪一句提到 看不懂回文的沒受教育.... 我只看到
"至少小弟從受到的教育跟職場上所學習的"


結論是.....女朋友好像比較強喔~

crazydiamondc wrote:
不聰明大

吵了幾層了
你還沒發現嗎??
怎麼回答 只要不是贊同他們的 都會飆你啦

請認同~
1.版大應該報警 這是唯一處理方式
2.不管怎樣 版大是對的 其他的建議都是沒同理心
3.多說話就是廢死團體一員

我都學乖了 不然再吵下去 講道理被人說是廢話


恕刪)


剛好周末在家閒著也是閒著
不知不覺就給他認真下去....

還有22K好像真的有點過,真是拍謝說
不過自己說的只能鼻子摸摸扛下去啦!!

不過我要給男朋友拍拍手
因為她勇敢的保護女朋友

意見不同當然沒問題
只是小弟很不喜歡講話如此不留餘地
我也是後來上火就跟著他們的節奏...

星期一上班又是新的一個禮拜! C大祝您一切順利啦!!
小弟先告退去休息了!




台灣女生很易X 就像apple一樣 老早就世界知名

crazydiamondc wrote:
我也蠻想看看 到底是...(恕刪)


沒有人說錯阿,只是說這樣叫沒EQ
要用兩位的處理方式才叫有EQ,這可是兩位文章中不斷強調的喔


crazydiamondc wrote:
您引用 不聰明大的文...(恕刪)


原來不聰明說現在年輕人不會用腦袋去處理問題這句話你無視掉了阿?
你沒腦袋還能受教育?不死族學院嗎?


notsmart wrote:
剛好周末在家閒著也是...(恕刪)


說我老公不留餘地咧...不知道你在指著別人沒腦袋的時候有沒有留餘地喔?
另外我的照片已經放上來了,而且從我註冊01帳號就已經放著
不知道您的所謂新資證明有沒有本事放上來?
或者要說說您現在的職位/經手業務也行阿

"如果工作發展需要用自尊.肉體來換的話.
我會建議重新去找."
這句話完全沒有錯誤
先認同這句話之後補槍說直接報警沒EQ,
說真的我還真不能理解您這種反覆的態度怎麼能如此理直氣壯
也有人提出您作法不實際,且很馬後炮
為什麼你可以無視開那麼大呢?
1.其實樓主去報警他主管也認同

因為樓主上司還幫忙送死泡菜到警局

可見樓主報警這個動作是跟上司有默契的結果

所以這棟樓某兩位的"欠缺智慧"推論不合...



2.樓主沒有一直待在原地被侵犯

也有試圖技巧性離場希望不鬧大

是死泡菜糾纏不清

還在主管面前利用"權威"要求樓主繼續被侵犯

這在第一篇就有寫了....


亞蒂克 wrote:

但後來我中途出去講電話,他轉向過來侵犯我.


伸手雄抱亂親,氣的直接離場,

還打電話叫我的上司叫我回去
.


氣的我當天直接在錢櫃門口報警,

直接對我咆嘯,說我們公司很沒禮貌等等不懂得做生意的職場倫理,


...

一起去唱歌,但卻發生這種事,我的上司也不想.

在來是後來警察來,那個韓國人在那邊無理取鬧,

是我們主管很親切的幫警察把他押出去的,

而且我看到他溫柔的踢了他一腳,


今天上班的時候超尷尬的,大家都當沒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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