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另一半是你的最愛嗎?....

kfvz wrote:
我覺得也算...(恕刪)



報告璇妺...
一般而言
依據回覆心理原則,下次改問那你請客..意思一樣,但結果不同.
如果是一般朋友相約,對方是男生,不用講明..
預設是男生請客..
另外妳問了是不是AA,一般男生會先說不用啦..
男生不回有3個可能..
1. 妳說AA,應該尊重妳..
2. 妳説AA,這頓沒虧..
3. 對方本來就習慣AA

依璇妺個性..
花費過重就明講...對方想請會馬上接話的.
醉望紅塵 wrote:
風哥說的吧嗯......(恕刪)

你是在說齊爾以前很哈的那位嗎?

什麼什麼女神那位? (雖然這樣說蠻不好意思的 但,她真的就是非常普妹FU。為什麼會是女神)

不過就是郎有情 妹有意 男的就高富帥 女的就可能在高富帥眼裏是正妹 兩人覺得在一起沒問題 那外人也沒說什麼的立場

醉望紅塵 wrote:
女生看女生比較準吧

雖然這樣說還是很不好意思
但‧‧‧其實你提到的零一上面這些位 本身也是問題很凝重‧‧‧ 就是說 總之‧‧‧ 嗯嗯嗯嗯嗯嗯 嗯嗯嗯嗯嗯‧‧‧


kfvz wrote:
我也是到了33歲快34歲


好慘! 早在當初第一男友時 一開始就要說明 能結婚 能長久一生 再交往。
不然不要浪費雙方時間!

妳就這樣交過幾任 光陰 都被浪費耗費掉了!


痾! 只是最近 同病相憐, 才比較多話一下!

早年我就算知人心險惡 也不會將對方想成是那種險惡之人!

誰知我也中招了,就被拖掉十幾年!!!


kfvz wrote:
女生要出門本就要花比男生更多心思
穿什麼衣服、鞋子、化妝、包包、...

這真大可不必!

以我一位越南舊同事 每天流汗流成那樣 髒成那樣(工作環境)
但看在我眼裏 她還是非常正阿!

有次我見隔壁大廠越南勞工下班,去搭訕!她也是髒髒的,但中文講的很好!也是根本就工作服,但素顏就還是兩倍林志玲美貌左右。真的不需什麼外在配飾!!!

又以阿慧來說 她一生都素顏,但‧‧‧ 就是幾千萬倍林志玲美貌以上的樣貌!

不需什麼衣著 化妝 包包 鞋子 衣服 (其實我個人蠻討厭這些世俗之物 先有商人廣告 後有觀念好像要怎樣穿,才叫做是對的 是好的。 其實隨便穿 一兩三百塊的衣物 素顏 才是最好的狀態!)

我是因受奸人所害 腳曾受過傷 所以才必須穿兩千多塊的美津農慢跑鞋!



來聊 wrote:
這真的是璇妹的照片...(恕刪)


當然不是!!
如果這是璇妹,我老早就使盡畢生功力衝了‧‧‧
哪輪得到眾多武林高手!

那請問有這位的關鍵字嗎?
想更深入瞭解一下她!


chrischenjade wrote:
上圖~~...(恕刪)

正妹



秋天的落葉。 wrote:
01要看到男生相片真的很難



我現比右邊這張更肥六KG。 暴肥!

當年就憑這一身 人類真的很現實 有幾位女孩兒主動來搭訕 或眼神暗示我去搭訕她們 或有的就是一副很想吃掉我這樣! 人類 實在非常現實。




未來要是有機會弄成金城武幾倍俊美以上! 再PO全身圖!



Mirage-Ulysses wrote:

你是在說齊爾以前很...(恕刪)



M大,出現了
前面我們有聊健身的事..可以看一下哦...
JM-James wrote:



報告璇妺......(恕刪)

也不是欸....


我想我是不會拒絕的藝術


又怕人家不開心

kfvz wrote:
也不是欸....
我想我是不會拒絕的藝術
又怕人家不開心

教妳那麼多次了還沒開竅

我以後一定是下地獄的因為壞事做太多了
kfvz wrote:

也不是欸....[...(恕刪)



多練習幾次...一回生二回熟..
放心...對方死不了的...
我就是個活跳跳的例子
kfvz wrote:
我覺得也算是我自己...(恕刪)


不,那仍然是「妳怎麼拒絕跟表態」的問題,跟AA制無關!

把他當喜歡的對象(男女之情的喜歡),或是喜歡的朋友(只是朋友),不要講得模擬兩可、然後自認為對方應該要猜到妳現在寫在這裡的真正意思

舉例:「我對你沒有男女之間的感覺,不會跟你交往」,跟「我這週末好像剛好沒空,不能跟你出去耶」是兩種完完全全不同的拒絕含義!

若自己沒有講得非常白話,而是話中有話,那真的仍是自己的問題

台灣人(尤其女生)從小被教導要「體貼」、「善解人意」,但不是用在愛情裡這種「關於愛不愛的表態」

我個人覺得在台灣這種把「迂迴、口是心非」當成體貼的觀念與文化,本身也是很有問題,沒有人有義務在資訊不夠明確的情況下要猜對別人的心,講清楚說明白是自己的責任

除非妳甚至把現在妳在這寫的,一字不漏的貼給對方看,他還是不懂,那就是他理解力的問題,但當妳確定對方已經明白妳真的不想交往,然後妳連跟他當普通朋友都不想時,妳還是可以、而且有責任拒絕邀約
Levina09122130 wrote:

不,那仍然是「妳怎麼拒絕跟表態」的問題,跟AA制無關!


把他當喜歡的對象(男女之情的喜歡),或是喜歡的朋友(只是朋友),不要講得模擬兩可、然後自認為對方應該要猜到妳現在寫在這裡的真正意思 


舉例:「我對你沒有男女之間的感覺,不會跟你交往」,跟「我這週末好像剛好沒空,不能跟你出去耶」是兩種完完全全不同的拒絕含義!


若自己沒有講得非常白話,而是話中有話,那真的仍是自己的問題


台灣人(尤其女生)從小被教導要「體貼」、「善解人意」,但不是用在愛情裡這種「關於愛不愛的表態」


我個人覺得在台灣這種把「迂迴、口是心非」當成體貼的觀念與文化,本身也是很有問題,沒有人有義務在資訊不夠明確的情況下要猜對別人的心,講清楚說明白是自己的責任


除非妳甚至把現在妳在這寫的,一字不漏的貼給對方看,他還是不懂,那就是他理解力的問題,但當妳確定對方已經明白妳真的不想交往,然後妳連跟他當普通朋友都不想時,妳還是可以、而且有責任拒絕邀約


...(恕刪)

是....受教了!
但我這人一向對人非常「白話」
喜歡不還是不喜歡
考慮中不考慮我都很白話⋯⋯

可能我國文程度不佳或修養不夠吧⋯⋯
另外是我沒那麼多時間約會....

kfvz wrote:
也不是欸....我...(恕刪)

不敢或不想當面拒絕
那就傳LINE跟他說
傳完後直接封鎖他
這樣就看不到他高不高興
而且妳不拒絕他還每次赴約
這會讓他以為他是有希望的
就讓他希望破滅
妳也省得在這裡心煩
不然妳的荷包會瘦肉會變胖
Levina09122130 wrote:


不,那仍然是「妳...(恕刪)



這篇男女都適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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