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基尼 wrote:
有沒有法律專家, 不管跟誰結婚, 婚前我自己買的房子, 就算結婚或離婚房子還是自己的吧? 要不要簽婚前協議書?...(恕刪)
第1004條
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 以契約就本法所定之約定財產制中, 選擇其一, 為其夫妻財產制。
第1007條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 變更或廢止, 應以書面為之。
第1008條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 變更或廢止, 非經登記 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夫妻財產制總共有 法定財產制 約定財產制之共同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
版大應該想要的是下面這個吧
第1044條
分別財產, 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 各自管理 、使用 、收益及處分。
以上參照民法第四篇親屬第四節 夫妻財產
如果還不懂去買本法典來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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