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3001 wrote:
結婚所有零零總總的費...(恕刪)
又是陋習
那結婚後要你住到女方家你要不要
憑什麼結婚就是住男方家
那結婚以後小孩跟媽媽姓你要不要
憑什麼小孩就要跟爸爸姓
陋習該被檢討,現代是男女平等的文明社會,任何規範都應該有合理的理由
否則就不該存在。盲目遵從傳統是判斷力懶惰的表現
既然你能講出這麼標準又有文化的話語
想必婚後要拿錢給家裡肯定是兩邊都同等
肯定房子車子兩邊共有
肯定小孩一個爸爸姓一個媽媽姓
肯定家庭支出兩邊平分
肯定清明節祭祖兩邊都跑
肯定家事一起做小孩一起顧
這麼大度又好講話的男方很少見了
有興趣的女方趕快聯絡黑
這種文章一點都沒意義
講公平的同時如何證明你真的做的到???
雖然下面有人說了我還是要講
等你真的有生女兒再來看看吧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