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adash wrote:
大叔..別在墨守成規了阿...(恕刪)
毛毛小熊掌 wrote:
很抱歉咧
就是沒有請長輩幫忙咧...(恕刪)
zzzchen wrote:
嗯~我沒有~!
我家現在有二個小孩...(恕刪)
好啦! 好啦!
老人家去面壁反省加改進可以了吧!
現在年輕人真是太勇猛了!
你們繼續呀! 蓋大樓不要停勒!

ricksu wrote:
老實說我贊成收聘金,本人有兩位千金
將來她們要結婚的時候我一定會跟對方要求聘金的
而且大聘小聘一定都要齊全
我不是在賣女兒,我要收聘金有我的理由
1.可以藉此瞭解婆家的狀況和她未來先生的能力
如果在此刻有問題的話將來婚姻極可能也會有問題
2.如果為了聘金可以搞得人仰馬翻,那這個婚姻以後也必定會人仰馬翻
3.聘金我不會收在自己口袋,但對方一定要捧出來,存在以夫妻共名的帳戶下
這個是為了保障這個家以後還有一點點的緊急備用金,以防婚後任一方毀類
4.婚姻的基礎是經濟,沒有經濟基礎大部分的婚姻不會美滿,以後生子也問題多多
人說貧窮夫妻百世哀不是沒有道理的
5.你現在拿不出聘金,將來我認定你也拿不出薪水來養家,婆家的人對聘金有看法
將來也不會疼我的女兒視如己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