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金與嫁妝是完全沒必要存在的陋習

可以不給聘金,
但是我覺得給了也不算陋習,
這錢你又不是花不起,給女方父母面子何樂不為?

退一步海闊天空,你一定要打著"男女平等、反抗陋習"的旗號,
跟女朋友的父母爭的你死我活、頭破血流,然後樹立了仇人、讓好幾個人不開心、使親家變冤家,
甚至婚也結不成,然後得意洋洋說你贏了!?

這就是你愛女朋友的表現嗎?真是偉大的男人
大大比我好很多啦...我出了...

1.婚紗,鑽戒,黃金,婚戒
2.餅錢
3.聘金
4.男方去吃女方訂婚的桌錢
5.女方來吃男方結婚的車錢
6.拜祖先給女方父母的大紅包
7.新郎訂婚飯店的吃住錢
8.結婚時女方親友來吃不可以收錢,女方親友來吃結婚有包紅要給女方家人收
9.婚密紅包哩哩叩叩錢
10.其他

哪有平分這種道理,都是男方出好嗎....QQ
好無聊的月經文又出現了,能不能來點新的呀!。
第一次回這種月經文~

原則上我是贊成樓主這種討論的主題

但是並不喜歡用這種絕對且執意否決掉聘金跟嫁妝這種態度

一樣事情在每個人的眼中一定都又不同的價值觀

也許今天您對於這種習俗很看不下去

那您可以自己跟您的老婆娘家討論

並不是直接將這種議題訴諸社會公評

小弟去年剛結婚

一樣付出一筆聘金

而我岳父母一樣把這筆錢回給我老婆帶過來我家

也許方式不同

卻是實質相同的作法

若今日他們不收聘金,也不一定會給我老婆一筆錢

但是在其他親戚鄰居口中就會顯得他們好像不遵守古禮習俗

我想這不是老人家他們願意去承擔的非戰之罪

總結

我支持非硬性要給聘金嫁妝

但是雙方討論有共識即可

ps若雙方家庭背景不同則另當別論
人生就是一連串的挑戰,一關接一關,只能往前闖

denny_kf wrote:
說穿了, 一開始就是有人要拿出錢來拿得不太甘願罷了,
這樣的話, 雙方去溝通, 要多少, 能接受就接受, 不能接受表示兩家子合不來, 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但是搬出大道理, 先把習俗醜化, 打爛, 作為自己有理的後盾, 實在不怎麼有說服力.(恕刪)


+1

不想拿出來或拿不出來的, 這個是自己的手腕跟本事問題
沒辦法搞定這檔子事就搞文革方式來處理

說真的啦,就算M01上一面倒,都說這是一個不應該繼續下去的陋習
怎樣?你要拿這個當背書,去說服你的親家講嗎?

「岳父岳母,網路論壇上已經有很多人認為這是一個過去,不好的禮俗了
我希望你們不要那麼食古不化,你女兒是自身意願要跟我走的
我不是買你女兒,所以我不希望出任何聘金
希望你們聽聽現在新時代人們的想法,網路都這樣說了你們還不信嗎?」

這立場比衛生紙更不堪一擊XD

是不是陋習是沒想那麼多,但是我要跟對方結婚是一個事實,要結婚,這件事就是躲不掉啦
消極的抱怨跟積極的準備,就可以反應出當事人是不是真的有心要處理事情







跟這文章這麼久...說穿了...又是一個"蕩生"哥啦...

去看看這裡開最高樓的文章吧..."我姊的男朋友是坐擁兩棟學生宿舍的田僑仔,但是..."

沒什麼好爭論的啦,固執傳統的人太多了,他們有他們守舊的立場,別跟這些人爭論了~~~

他們對於婚姻的觀念就是在建築在金錢平台之上:
男方< --> $$ <--> 女方
拿掉中間的 $$,想結婚? 免談~~~
$$到底是標金,還是保證金? 難道締結姻親關係跟拍賣一樣,價高者得標嗎?

就算他們心裡對這種習俗有意見,也不願意從自身改革起,這是很可悲的一件事~~~

人生最可貴的就是堅持做對的事,相信這個世界上有相同理念的人也不少~~~
你只要能證明你不想給聘金、嫁妝的原因,並不是你給不起,
而是你認為這些錢可以用在更有意義的地方。



覺得麻煩的話,乾脆就別結婚,
兩個人快樂的在一起就好了!
這種問題目前無解,不過可以靠著我們這一代對下一代做改變,我也是覺得結婚幹嘛搞的像做買賣,但有些事情無法立即改變,但我們可以影響未來

ncc3001 wrote:
結婚所有零零總總的費...(恕刪)


社會規範不是你說了算 能以你的方法

把女生娶回家再來唱高調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