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彭新城 wrote:
那麼利害,就去出一本《nomorelife的說話藝術》吧...(恕刪)
這主意不錯,為免銷量不好你先預約1000本我就出

記得先寄支票來
而且我可以先來個錯別字訂正教學:是厲害,不是利害
異鄉苦工 wrote:
不管是哪個老人都希望有自己的子女照顧
那個不願意跟公婆住的
如果自己老年也願意沒有子女在旁侍奉的話
那倒是無所謂
不然總是要有人照顧的啊
那台灣又沒進步到老人由國家幫忙照顧
說實在的誰不會擔心自己年邁的父母啊
女方也會希望自己的兄弟不跟爸媽住嗎(恕刪)
issyo wrote:
原來在這時代,這樣叫認命嗎?
怎麼不認命就不要嫁人?
獨生子都不一定婚後住家裡了...
就算結婚在外買房子沒跟公婆住,
你們的爸媽呢?這例子並不好。
你的意思是說先生應該跟岳父母住?
因為你家裡小孩只有女生,
這樣你們家應該是要招贅才對呀。(恕刪)
異鄉苦工 wrote:
那不然要怎麼辦
你可以提出一個方法嗎
總不能一句嫌麻煩
就把某一方的父母丟下啊
這可不是什麼常常探望就可以替代的
尤其是現在的高齡社會
你忍心讓他們兩個自己獨處
就因為子女嫌麻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