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嫁給對方我有保障嗎 ?(已解決)

750萬的房貸兩個人一起揹,不會很多,很快就還完了。
要孝順,可以住附近或是住隔壁就好,幹嘛非得要住同一屋簷下互相折磨?
你男友說會負擔基本生活開銷,這樣很棒,沒有要你幫忙分擔家用,等於你自己賺的可以自己留著,
可是男生賺的卻是大家一起用,剩下的說不定比你賺的還要少。
老人家幾十年的生活習慣要改很難,說不定還回你〝這房子你沒有出錢,你要講什麼〞。
可是事情也不要說絕,做絕,,,,,,,
可以先別賣老家的房子,先讓長輩搬來一起住一年,磨合看看,讓你男友看到實際情況,
或許他就不會堅持要一起住了。
如果真的磨合失敗,你男友無法讓步,那就好聚好散,,,,,,,,
我就不信會有愛乾淨的女生願意嫁給他。

Ps!我是男生。而且女方沒有負擔生活費跟購屋款,所以沒有立場吵房子登記誰的名下的立場。
整篇感覺就是...只想2人世界...想要財產登記在女方...不想接受男方親人..
不願去跟公公溝通..

不要嫁了...男方太虧了..

我要低調 wrote:
妳可以不要這樣嗎.....(恕刪)



抱歉~ 如有冒犯 請原諒~~

因為沒有上一代,問題就會比較少
這才比較適合他的

未來,難保十年二十年 不會照顧到老人家

eric1202 wrote:
感覺所謂的婚姻,在你的眼中就只是算計而已!
只想着哪件事要如何才能對自己最有利!
而你的另一半,對方的家人,都是你算計的對象!
你這麼想的,你的另一半知道嗎?


我的另一半最知道了,因為他就是01的資深會員,我發啥文回啥文他一清二楚的




話說,人本來就是算計的動物,付出什麼就是想得到什麼 (背後一定有他的誘因)

只是有的人手法好讓對方心甘情願

有的人手法差讓對方不爽



像男人追求女人,可能是想上床,可能是想要有人傳宗接代,可能是怕寂漠(這就是背後的誘因)

所以就想計辦法追求(算計)對方,接下來就是手法的問題了,有的人手法好讓對方心甘情願

有的人手法差對方不領情



一切都是算計,只是一般的人會認為在感情上的算計比較高貴 (感情至上)

實質上的算計比較骯髒而已




Miss 橘子 wrote:
我今年已經31歲了 ...(恕刪)


我怎麼從頭到尾都看見錢的問題而已...

房子男生出了頭期款,不要他爸爸進來住,你跟他一起付一半,然後房子也要登記你的名下???
那這男生還真為難,娶妳馬上就把畢生積蓄分一半給你...

婚後不給額外生活費?
你沒有在工作嗎?你有在工作,他幫你出家裡的共同開銷了,你的錢還是你的,怎麼會落到一無所有?

還沒結婚先想離婚的保障?
那你乾脆別結婚了...反正早晚都要面臨結婚,幹嘛把自己身價投進一定會打折的漩渦



不過你設想的問題,我先替你解決,你們簽訂婚前協議吧,說明婚後財產各自擁有,離婚不得分
這樣你就不會有被分財產的問題了~~~

就是不知道這樣保障男生還是保障你了^^


最後,是我我還是會娶妳,因為有愛吧!!!不過我也會小心我的錢就是了




mlling1020 wrote:
我是女生.而且結婚有3個小孩..可以以我結過婚的經驗分享.
你朋友說的沒錯..
如果我還年輕..我會覺得只要兩人有愛.所有問題都能克服..
但以我現在的立場..如果我是你..我不會結婚..
妳的男友其實也算得很精.完全沒有顧慮你的立場!
我也不喜婚寵物..也討厭很爐的老人..所以我能體會妳擔心的點!
寵物不能送人..公公不能不照顧..那我只會早點段開重新找到能生活一起的人!
婚姻..是要能相處一輩子的才叫婚姻..
其他的甜蜜都只是戀愛...在只有你和他的兩人世界才成立的!
好好想想..這個男人你愛..但是可能不是能過一輩子的人.
認賠殺出吧!


真的,希望樓主看到這段文字,趕快分一分

免得自己以後結婚有小孩,灌輸小孩同樣的觀念

人都會老,有的老人還不削和小孩一起住咧。

有愛.所有問題都能克服==>根本是句大笑話,妳以為現在樓主是在張什麼??

mlling1020 wrote:
我是女生.而且結婚有...(恕刪)


能請問一下

該怎麼做才是有顧慮到樓主小姐的立場?
我思故我在
一直不想跟老人家住在一起的
但又可以接受住隔壁的人

其實兩間房間可以貼個不一樣的門牌號碼
就解決啦

譬如
168號 之一房 : 夫妻住
168號 之二房 : 老人家住

皆大歡喜

Miss 橘子 wrote:
我今年已經31歲了 ...(恕刪)

我是男生.

樓主您乾脆去跟您朋友結婚好了.

看起來原本的規劃是您男友每月1.2W孝親費+房貸+房子頭期款+生活基本開銷,
而您若失去工作則會再多得到男友給您的零用金.並且房子登記兩人共有.

下一種狀況是男友父親搬進來則會影響您生活品質,卻會使男友的房屋貸款會瞬間減少750W,
但是您沒法登記兩人共有房屋.
基本上生活跟上一段相同,但是卻多了一個您不喜歡的人,況且您還有成見.

您的朋友一直鼓勵您要留有保障是對的,但未免會不會太自私.
您的男友欠您甚麼?請您先想一想這個問題,我覺得您的男友結婚後會是難得有擔當的戶長.

對,您就是討厭他的父親嘛,又把朋友的話無限上綱.

朋友說都是朋友說,您自己呢?
您怎麼看待您男友的?現在您是否常常開始擺臉色給他看了?

去嫁給您朋友吧,反正現在政府已經在宣導多元成家.
看完了, 簡單說, 妳沒那麼愛妳的男友, 分手快找下一位吧!


Miss 橘子 wrote:
我今年已經31歲了 ...(恕刪)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6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