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嘴一下..心結+1一開始你就在猶豫了,從開始知道懷孕兩人的心結就已經產生只是日益擴大要娶就不要猶豫.他也嫁得甘願一點就算不是你的,女方如果真有心的話,相信也會感激你一輩子想砍掉請儘早.別再讓傷害擴大女生身體變差就算了自己種的果要自己受 (你們三人哪個沒責任??)小孩子生下來就是一個人你想再害另一個人的人生亂糟糟嗎?
羽落的葉 wrote:拿掉是對彼此最好的作法了......(恕刪) 我是已經想過要拿掉,一切再重新溝通適不適合在一起繼續走,但女友還是猶豫要不要拿,她怕拿了會有陰霾,還有醫生也說她的體質怕會造成以後有機會不孕,所以現在也只是幸福跟道德2擇.
樓主應該不知道婦科醫生所謂的七八週的算法吧!一般來說的週數都是由女生最後一次月經的日子來算~例如:如果女生12/15號來~你1月16號去看婦產科,證實有懷孕醫生會跟你說已經有4~5週喲~還是認為你女朋友很不應該,分手電話裡說就好了..有必要談到床上?
callous66 wrote:所以現在也只是幸福跟道德2擇. ...(恕刪) 基本上 當事者們都沒資格談 所謂的道德了至於會不會幸福 就現實來說 去過個全新的環境會有比較大的機會幸福除非像上面姊姊講的 要有聖人般的胸襟 但很顯然當事者們都離這門檻很遠
既然樓主比較傾向於結婚,那麼就趕快想一下結婚要辦理的事項有哪些。自己的感情自己最了解。雖然大家都在罵樓主的女朋友,我倒覺得她還滿坦白的,不想騙你。在babyhome裡有看過一個媽媽發現她的老大不是老公的小孩,是前男友的,後來老公也原諒她,就當做親生的養。並且拒絕前男友回來要小孩。如果你還有存疑,可以等到20週做羊膜穿刺驗DNA。
<活力早餐> wrote:在babyhome裡有看過一個媽媽發現她的老大不是老公的小孩,是前男友的,後來老公也原諒她,就當做親生的養。並且拒絕前男友回來要小孩。 問個法律問題1. 法律上可以禁止她前男友來看小孩嗎?2. 那小孩未來有前男友的財產繼承權嗎?
說真的...我蠻同情你的任何人都不想遇到這種問題任何人遇到這種問題應該都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再拖下去,就來不及拿掉了你都沒有提到雙方父母,他們知道這件事了嗎?我不是來數落你的,但是我也不知道該建議你什麼.....只能說,走一步算一步吧....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