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5417 wrote:
婆家欺人太甚了
他們自己的起家厝不能賣
那樓主房子也可以算是和先生2人的起家厝呀
憑什麼要賣妳的房子?
請樓主一定要堅持到底、拒絕到底
否則這種人只會軟土深掘
不要讓婆家人對你的財產有機可乘
最好先把財產持分和繼承權處理清楚.(恕刪)
同感
我老婆婚前靠自己成為有房一族,婚前就說不能動她的財產
故我婚前跟她合購貸款婚後住的住宅(我父母有幫忙出250萬)
基本上男方不能動女方婚前的財產,什麼起家厝那是古老的想法,而且我父親都已經7x歲,也是天天爬到公寓五樓的住家當運動
如果樓主40歲以下的話,趁沒小孩考慮退路了
還有現在是房市的低點,要賣也不是現在賣



你是對的 你老公太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