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john wrote:
不好意思喔....
最不食人間煙火的其實就是書生. 應該大家都得到教訓了吧.冒汗
因為從小到大只會唸書, 沒有人教他做人做事的道理,
所以可能最基本的常識都沒有.
我遇過一個很有學識的教授, 他真的很有學問,
但是不知道台北市有什麼百貨公司.
這其實就是資優生的悲哀.
從小到大都在溫室長大的人, 是小事做不好, 大事也做不好的宅男.
請問書生的定義是什麼?? 學歷多高才稱為書生??
你遇過一個很有學識的教授, 他真的很有學問,但是不知道台北市有什麼百貨公司.
我只能說~你遇過的教授太少了
真的有這種人沒錯~但那是比例問題 不能以偏概全
站在教授的立場~他也遇過一個很會逛百貨公司的人 真的都知道每家百貨公司 但頭腦空空的 這就是教育的悲哀
如果教授也這樣想 那客觀嗎? 換句話說~你客觀嗎??
我的論文指導教授 二個碩士一個博士學位 應該也符合你所謂有學問的標準啦
但 舉凡好玩的 好吃的 無不精通~社交手腕一流
但我卻不會認為 所有的教授都應該是這樣
學術界與產業界都有頂尖的高知識份子
不能一以蓋之.....
dearjohn wrote:
很輕易地甩掉別人, 代表其它的男人也會很輕易甩掉.
除非是那種忍無可能的惡劣.
如果一件事情就輕易分手, 那麼有可能隨便一些小事都會分手.
你這二句話 又顯得非常不客觀了
難道沒有"前提"嗎?
前提是......所以......
你用吃糖果會上癮的理論套在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上
合用嗎?
再問~你所謂 忍無可忍的惡劣 定義為何?
人的心中各有一把尺 每個人的標準不一
有些妻子承受家暴 經年累月仍含淚忍耐
有些人不可能讓對方有再一次的機會
如果樓主因為這樣與男友分手 心中的尺就變得沒有標準
不管大小事都會鬧分手 那你講的就成立
但...如果用這件事的極限作為標準
下一個男生也是因為這樣才分手 就不是你形容的"習慣性分手"
而是遇人不淑
人對人 以及 人對物
會產生的習慣及衡量的尺度是不一樣的
東西就是一個東西
但人有千百種情緒的交流
不適用你的"習慣性理論"

一個人的個性是不會改的.......而愛一個人也不應該想要去改變他.....江人易改本性難移沒聽過嗎?
書生型所以怕丟臉不敢保護女友...那以後結婚後呢?這種人可以拖負終生嗎?當然除非你不想嫁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