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暴力絕對不是最好最聰明的方法
但~這是態度與心態的問題
有沒有試著用符合自己條件的方式去回應??(躲開、大叫、大罵、開扁、報警等等)
然而他的回應 是自己完全不用付諸任何行動(或行為)
是要他女友忍忍 甚至是覺得丟臉的
這樣的回應 難道看不出個性與特質嗎?
而這樣的特質~難道只會在這樣的情況下出現嗎??
人格特質是會在不同情況下延伸的.....下一次是什麼事情??什麼場合??

樓主恭喜妳

早點認清妳身邊的男人 

這樣離開也是好事 

至少你未來不會敗在他身上

我講的現實一點 如果下次是發生

樓主和男友去看夜景

結果遇到好幾個小混混

然後妳男友就逃跑了

留下妳

妳看會發生什麼事??


這種事還能再給一次機會的嗎?
主耶蘇之名 wrote:
好歹我也是學武之人
可是她不讓我保護...(恕刪)


難不成她的武功比你更高強...
孟子曰:窮則獨善其身,富則妻妾成群

greg6143 wrote:
因為大家對這句話......真的沒有異議
全數覺得這個男人沒救了~
勸和勸離的人都是對這句話不敢苟同吧~


+2

如果持反對意見的人應該試著解釋她前男友說的那句話吧

比較想看看樓主看到大家的回應後做的決定

決定權在樓主...
YES!~
dearjohn wrote:
不好意思喔....

最不食人間煙火的其實就是書生. 應該大家都得到教訓了吧.冒汗
因為從小到大只會唸書, 沒有人教他做人做事的道理,
所以可能最基本的常識都沒有.

我遇過一個很有學識的教授, 他真的很有學問,
但是不知道台北市有什麼百貨公司.

這其實就是資優生的悲哀.

從小到大都在溫室長大的人, 是小事做不好, 大事也做不好的宅男.


請問書生的定義是什麼?? 學歷多高才稱為書生??
你遇過一個很有學識的教授, 他真的很有學問,但是不知道台北市有什麼百貨公司.
我只能說~你遇過的教授太少了
真的有這種人沒錯~但那是比例問題 不能以偏概全
站在教授的立場~他也遇過一個很會逛百貨公司的人 真的都知道每家百貨公司 但頭腦空空的 這就是教育的悲哀
如果教授也這樣想 那客觀嗎? 換句話說~你客觀嗎??
我的論文指導教授 二個碩士一個博士學位 應該也符合你所謂有學問的標準啦
但 舉凡好玩的 好吃的 無不精通~社交手腕一流
但我卻不會認為 所有的教授都應該是這樣
學術界與產業界都有頂尖的高知識份子
不能一以蓋之.....


我就不跟大家一起發射嘴砲了。
我就來落井下石。
我要是樓主的『前』男友。
看到樓主上來蓋這棟大樓。
在看到諸兄這麼多非常有『Guts』的發言。
抱歉,這女人回心轉意了我也不敢要了。
一點事情就PO上網了,我一輩子背著小孬孬的污名。(模擬其心態,別鞭我,我家女王我可不會讓人白摸的,摸爽了嗎?這是存證相片喔,麻煩跟我到警察局一趟。)

So,落井下石結束,樓主你也別想回心轉意了。
除非這一棟大樓被丟進垃圾桶。
要不然這就是你『前』男友一輩子的陰影。

年輕啊,衝動啊。
In low end world,la di sai mode turn on.
dearjohn wrote:
很輕易地甩掉別人, 代表其它的男人也會很輕易甩掉.
除非是那種忍無可能的惡劣.

如果一件事情就輕易分手, 那麼有可能隨便一些小事都會分手.


你這二句話 又顯得非常不客觀了
難道沒有"前提"嗎?
前提是......所以......
你用吃糖果會上癮的理論套在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上
合用嗎?

再問~你所謂 忍無可忍的惡劣 定義為何?
人的心中各有一把尺 每個人的標準不一
有些妻子承受家暴 經年累月仍含淚忍耐
有些人不可能讓對方有再一次的機會

如果樓主因為這樣與男友分手 心中的尺就變得沒有標準
不管大小事都會鬧分手 那你講的就成立
但...如果用這件事的極限作為標準
下一個男生也是因為這樣才分手 就不是你形容的"習慣性分手"
而是遇人不淑

人對人 以及 人對物
會產生的習慣及衡量的尺度是不一樣的
東西就是一個東西
但人有千百種情緒的交流
不適用你的"習慣性理論"

這和書不書生型沒關係吧???一個人的個性是不會改的.......而愛一個人也不應該想要去改變他.....江人易改本性難移沒聽過嗎?書生型所以怕丟臉不敢保護女友...那以後結婚後呢?這種人可以拖負終生嗎?當然除非你不想嫁他...........
ps我是女的
Liner wrote:
昨晚跟男友去電影,看...(恕刪)


太扯了...

他還是男人嗎?小姐跟他交往一年多才發現他根本就是女人喔

也搞不懂幫自己女友制止色狼有什麼好丟臉的

這表示女王美麗到色狼都受不了

應該要大力制止必感到驕傲才對吧

恭喜妳離開了一個沒用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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