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FRIEND wrote:很棒的資訊!
我記得海報哥摔車當下...(恕刪)



之前我也有建議海報哥要多關係女漢子的傷勢,或是陪她去回診,目的就是怕將來如果女漢子要提告的話,至少可以證明自己有盡到關心的義務甚至更多,這樣也可以讓自己多了一項有利的條件!
結果卻被某人說教,還要我提出該去那間醫院?該找那一科?該看那個醫生?真是搞笑了!上調解庭的話對方會想知道這個?賠錢就是了!











lovebabyy wrote:
笑死我了,原來你才是(恕刪)
),就很想救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