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 我只是個劊子手) 對不起各位,我把一個公主放出來危害世人....


jonny50905 wrote:
昨天我倆攤牌了─再談...(恕刪)




樓主~~你不入地獄誰敢入...

趕快把她接回去啦~~~

救救普生大眾吧!!!!! XDDDD

悠遊貘 wrote:
從她開出的條件來看....(恕刪)



首先 先感謝您認真的回文...


#1. 她30歲,工廠,2萬1.我猜她和技術員級不會差太多. 而你媽媽7位數月收, 你若老唱你媽媽好, 你會給她很大的壓力, 這點是我分手後才發現. 我希望你下一個女友不會這樣做; 或著你收一個跟你媽媽旗鼓相當的女友吧. 雖然我猜這樣壓力很大可能是你...

我從沒跟她說我老媽多強多好...
只是前陣子有閒聊到說我媽又買房子當辦公室,我要準備幫我媽搬辦公室了(原本是事務所和住家再一起)


#2. 我不知道兩家是否門當戶對. 但單就你媽媽和她而言, 是不同層級的. 你若指責她, 你一定要很小心, 不要有我比妳聰明, 我在妳之上. 就算明明是她不對, 但這樣很容易給對方傷害

門當戶對..我從沒想過這問題
指責...嗯...這點很難定義 但 我知道了 謝謝你



雖然叫放生的是您. 但您也是失戀, 也請您振作~

感謝您的加油

這篇有追蹤的價值

不是看好戲,而是看劇情會如何走下去...

樓主加油

rurushin wrote:
樓主~~你不入地獄誰...(恕刪)
YO
看到8/9號的更新了...

只能說...辛苦了...

但是既然要加班...也不用管吧...

分手就分手...該講清楚的講清楚...

她想要怎樣...隨便她吧...

只要不影響到你周遭的人...
資訊到彩妝的叛逃...
她如果盧~你就說~(1)以後你一個月給我25000(2)我也不想見你父母(3)你以後睡浴缸(4)你不想要的時候我要去外面找(5)你想要的時候去磨樹幹!這些不能達到就不用談了!
三個字
不成熟

本來還覺得她開的條件很過分
可是對照你"不准"的那篇文章
發現就是你不成熟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2164591

有人求婚才去跟父母報備的嗎?
自己的事都不能作主
敢說自己不是媽寶?
等你可以自己作主再來說吧

不過分手是對的
對你們都好

jonny50905 wrote:
昨天我倆攤牌了─再談...(恕刪)


加油喔!樓主
alassi wrote:
三個字不成熟本來還覺...(恕刪)

去年的文囉~
另外樓主既然放出來了~
就千萬不要再資源回收~
隔壁樓的林小瑋大大,
一念之仁現在一個頭兩個大.
Canon IXUS 870IS, SYM X'Pro 125, GBA, http://I.am.a.poor.man.com.tw

jonny50905 wrote:
-------------------------8/9---------------------------------

女生收到東西了

昨晚開始奪命連環CALL

手機打不停

簡訊一直發

我沒回 也沒接...因為在加班...

簡訊有看了
不過大多都是很難聽的字眼...

不過有個重點是

禮拜六早上6點她會坐車殺來台北來找我算帳........................
(原本這週她就會和她的好姐妹朋友 還有住板橋的堂妹上來看漫畫展,所以總共4個女生)

嗯...這週禮拜六日沒意外的話會加班
...(恕刪)


分手後口出惡言,要小心自己的人身安全阿
需要幫手嗎?我可以幫忙對付那兩個18歲的小女孩

其他的你應該可以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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