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ws wrote:
討論法條這些枝枝節節...(恕刪)
早說過了他們主要目的是用法條保障既得利益,跟婚姻是無關的.
又不願意去另闢蹊徑,硬要跟大家一起擠在一起.
連外籍新娘有特別法另行規定,都衍生很多問題了,怎可能直接套用.
健保法裏的外籍生,陸生,也都要另訂依些規範才能適用.
現有的問題他們都視而不見,只會喊喊口號對現實是一點幫助都沒有的.
很多人對同性戀的錯誤觀念,遊行時都不出面導正或宣導,只會喊口號跟脫衣服.
都沒看到很多婆婆媽媽帶小孩從旁邊經過時,拉走說不要靠近他們,他們有愛滋病嗎?
foxm wrote:
女女的話根本就沒有什...(恕刪)
人道只為傳宗接代....這句話還真說的出口啊..
那婚前性行為全都是為了傳宗接代啊,那同性戀不用生那就不用做啦...!!
不用說別人來凸顯你們,這樣沒比較高級,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
clws wrote:
請直接把訴求講清楚
婚姻是手段 保障是目的?
還是婚姻本身就是目的?
...(恕刪)
你這個討論其實放在這邊反而會模糊焦點,
因為這個結婚功能論其實不僅只有同性適用,
更牽扯到所有的異性戀婚姻,
而這個討論串討論的是『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你而你希望探討的內容則是『為什麼要結婚』、『婚姻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
兩者是有差別的。
如果你對婚姻必要性的探討更有興趣,
我會很建議你另開一個討論串,因為只有曾經進入過婚姻的人,或至少是思考過是否要進入婚姻的人
才能跟你具體探討這個圍城內外感受,
而一堆連選擇婚姻的權利都沒有的人,是要怎麼跟你討論?
utt669 wrote:
早說過了他們主要目的是用法條保障既得利益,跟婚姻是無關的.
...(恕刪)
請問一下目前同性戀者的既得利益是什麼?
他們跟你我一樣都要繳稅、服兵役、收過路費、繳勞健保,請問你覺得目前他們有的利益是?
utt669 wrote:
連外籍新娘有特別法另行規定,都衍生很多問題了,怎可能直接套用.
健保法裏的外籍生,陸生,也都要另訂依些規範才能適用.
...(恕刪)
你舉的都是非本國籍的人另外限定,只要是非本國人本來就很多東西得另外訂,
因為牽扯到的法律關係不只是跟台灣有關而已。
而這些要爭取婚姻權的同性戀者都是本國籍的,
從小到大他們父母還有他自己本身付出的義務跟大家都相同,
為什麼要被特別限制?
utt669 wrote:
現有的問題他們都視而不見,只會喊喊口號對現實是一點幫助都沒有的.
很多人對同性戀的錯誤觀念,遊行時都不出面導正或宣導,只會喊口號跟脫衣服.
都沒看到很多婆婆媽媽帶小孩從旁邊經過時,拉走說不要靠近他們,他們有愛滋病嗎?
...(恕刪)
請問一下,當一般人歧視顏面傷殘的人時,你覺得有錯的是歧視人的人,還是被歧視的人?
而且講真的,目前歧視同志族群最多的並不是婆婆媽媽,反而是異性戀的男人。
然後遊行的當然是喊口號啊!不然是要怎麼辦?
一邊遊行一邊壓著立法委員立刻修法嗎?不修法不放人這樣嗎?
另外你一直強調裸露的部份,請問你有看過巴西嘉年華會嗎?
上面的舞者穿的更是火辣,而台灣東部也曾經出現類似的遊行活動,裡面的女孩們也是穿的少少的,
你會覺得噁心或者眼睛痛嗎?如果不會,為什麼同志的裸露讓你這麼嫌惡?
因為女人的裸露是藝術男人的裸露就是敗壞道德的嗎?
utt669 wrote:
人道只為傳宗接代....這句話還真說的出口啊..
那婚前性行為全都是為了傳宗接代啊,那同性戀不用生那就不用做啦...!!
不用說別人來凸顯你們,這樣沒比較高級,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恕刪)
真不知道這句話那裡又刺痛您了,
性行為是為了傳宗接代這句話雖然我不認同,但是我也不覺得有任何褒貶之意,
這又凸顯了什麼高級了那裡?還是你覺得不管怎麼努力作都不會懷孕這樣算是優點?
不過你一直看不起同性戀族群這點我倒是一直有感覺到。